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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试点渔船保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 08:50 金羊网-新快报

  据新华社电 福建省日前在全省农业保险试点中增加了渔船保险,并在闽东地区的福鼎市开始试点。

  渔业作为高风险行业,其保险业务一直是保险公司想做又不敢做的“硬骨头”。今年8月,福鼎市沙埕港遭受第8号超强台风“桑美”的惨重打击,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近千艘停泊在沙埕港海域避风的福建籍船只沉没。福建省此次率先在全国试点渔船保险险种,将渔船保险纳入农业保险试点范围。

  据介绍,此次福建省试点的渔船保险标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并具有合法有效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和捕捞许可证的60马力以上渔业船舶。船舶在航行中失踪6个月以上,或由于灾害或事故导致的倾覆、沉没所造成的保险渔船全损,列入保险责任。保额按照每艘渔船保险价值及船龄确定其实际价值后的60%以内估算。保险渔船发生保险责任范围的全损时,钢(铁)质渔船按保险金额的90%赔付,木质渔船按保险金额的85%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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