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万元以下保险案件有望速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 11:16 中国证券报

  个人消费者遇到事实清楚、情节简单、涉及金额不超过50万元的保险合同纠纷,有望通过快速处理机制解决。

  保监会日前发布《关于建立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的若干指导意见(草案)》,并就此在行业内征求意见。

  根据该草案,符合下列条件的案件,可用快速处理机制快速解决纠纷:一是事实清楚,情节简单,适宜快速处理;二是当事保险公司对保险合同纠纷有明确处理意见,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不接受;三是纠纷经当事保险公司处理后6个月以内的;四是不涉及第三方的利益以及保险精算标准及生命表等问题;五是未曾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六是纠纷所涉金额不超过50万元(具体金额各地可自行确定)。

  草案强调,处理机制受理案件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一方应为自然人,即个人消费者。这是为了充分保护个人消费者利益,公平、快速地解决保险合同纠纷,减少纠纷所产生的负面社会影响。此外,调处工作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0日内结案,经争议各方同意,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尚晓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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