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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保监局:贱卖交强险将被吊销营业执照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 03:08 红网
红网10月30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邱玉峰)保险公司销售“交强险”若有变相提高或降低“交强险”费率、滥用不同车型的“交强险”费率档次等经营违规行为,将面临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惩罚。记者昨日从湖南保监局获知这一消息。 交强险遭遇“贱卖” “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费率,但最近据长沙某货运公司司机王先生反映,有保险公司业务员开具的价格高低不一:2吨以下营运货车“交强险”全国统一费率为1850元/年,而某些保险业务员在发票上虽然开出了上述价格,实际上却只要交1600-1700元/年。保险业务员还解释这是他们提成让利,和公司无关。如果客户自己到公司办理,就按统一费率交钱。 针对该现象,昨日记者拨通了省内数家保险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有关人员均回答公司严格执行了国家统一费率,到公司办理没有任何优惠,对业务员让利拉客户一事,他们并不清楚,但承认存在“某些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私下操作,使得交强险的价格出现浮动。” 保险业人士称,按保监会规定,交强险手续费不能超过4%,但某些保险公司却把业务手续费提高,从而出现了业务人员将个人佣金让利给车主的情况,虽然保单上的投保金额与规定相符,可造成了事实上的交强险“贱卖”。 变相打价格战将面临严惩 针对“交强险”推行过程不严格执行“交强险”费率的违规情况,近日中国保监会向各省保监局正式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商业机动车保险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保监局围绕费率、手续费和理赔三个环节对“交强险”和“商业车险”经营展开检查,保险公司保单价格必须严格按照基础费率执行,不允许保险公司变相提高“交强险”手续费或打价格战。如果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销售中有以虚列营业费用等手段变相提高手续费等经营违规行为,将面临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湖南保监局相关人士也表示,对于上述现象,一经查实,他们可依法对违规责任人,采取“责令撤换”等行政处罚。 稿源:红网 作者:邱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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