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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分红等3险种一年内发现问题可退全额保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 02:20 新闻晨报

  □记者 李耀宗 实习生 凌馨

  晨报讯从下个月起,通过保险代理人购买一年期以上分红、万能、投连3种新型寿险产品,如果发现存在不如实告知等8种违规操作的情况,客户可在一年内要求保险公司退还所缴的全额保费。

  昨天,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牵头制订的“上海市个人营销新型寿险产品服务承诺”举行了签约仪式,该“服务承诺”将于下月起实施。

  这份被俗称为“无理由退保”的行业自律承诺共有八条,主要包括:不故意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不代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签署投保单,不隐瞒投连险和万能险费用扣除及风险,不隐瞒责任免除、犹豫期及退保损失,不使用未经公司统一印制的宣传资料,不承诺超出保险合同保证的任何利益,不利用职务之便强制投保人购买保险,不唆使投保人终止保险合同改买新单。

  “服务承诺”适用于11月1日之后开始生效的保单,此前已经购买的保单不在承诺范围。在一年内已发生理赔的保险合同不属于“服务承诺”的范围。

  与“服务承诺”同时推出的还有“服务确认表”,即在售出保险后由客户签字确认经纪人是否违反承诺。主要包括10方面的内容,如主动出示展业、执业证书,主动提醒投保人亲自签单等。

  据保险同业公会何静芝会长介绍,如果发生保险合同纠纷,“服务确认表”将成为同业公会进行调解的重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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