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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 吴定富
上海是我国民族保险业的发祥地,也是我国第一个保险对外开放试点城市。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地区生产总值连续14年保持两位数增长。随着上海经济社会的快速协调发展,上海保险业也取得了长足进步,是国内保险市场最为成熟和发达的地区之一。2005年,全市共有保险公司67家,实现保费收入334亿元,占全国保费收入的6. 8%,市场规模列全国第四位。保费收入占GDP的比例为3.7%,人均保费达到2452元,均居全国前列。上海保险业在平稳较快发展的同时,努力探索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途径,在促进改革、保障经济、稳定社会、造福人民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当前保险业已经站在新的发展起点上
十六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保险业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发展为主题,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强监管,防范风险,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站在一个新的发展起点上。
发展迈上新台阶
十六大以来,保险业沿着科学发展道路开拓前进,市场运行更加平稳,发展基础更加坚实,整体实力在四个方面迈上了新台阶。一是业务规模不断扩大。2005年保费收入4927亿元,是2002年的1.6倍,年均增长17.3%。保险业是国民经济中增长最快的行业之一,目前我国保费收入世界排名第11位,比2000年上升了5位。二是资本实力明显增强。保险业资本金总量达到1100亿元,保险业总资产达到1.7万亿元,均为2002年的2. 6倍。三是市场结构日益优化。保险机构达到100家,比2002年增加了58家,初步形成了多种组织形式、多种所有制成分并存,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市场格局。四是从业人员队伍不断壮大。保险从业人员达180万人,占金融业的40%,2005年保险业创造的就业岗位占全国新增就业岗位的1.6%。
改革取得新突破
我们把改革作为保险业发展的根本动力,按照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着力推进保险公司改革,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了重大进展,在金融行业实现了“三个率先”。一是率先完成国有公司股份制改造。目前,除经营政策性业务的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外,所有中资保险公司都采取了股份制的组织形式。二是率先实现境外上市。2003年至2004年,中国人保、中国人寿和中国平安先后在香港联交所和纽约证交所上市,迈出了我国金融保险企业走向国际资本市场的第一步。三家公司通过境外上市共筹集资本金487亿元,为保险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资本基础。三是率先引进国际战略投资者。近几年来,保险业引入一批国际著名的金融保险机构作为战略投资者,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风险管控和引进先进技术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保险公司经营机制逐步转换,竞争能力不断提高,改革释放的活力正在成为促进保险业又快又好发展的强大动力。
监管形成新体系
我们立足保险业发展实际,充分借鉴国际保险监管最新经验,不断完善防范化解风险的长效机制,着力提高保险业发展质量,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的现代保险监管体系。一是建立了以公司内控为基础、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以现场检查为重要手段、以资金运用监管为关键环节、以保险保障基金为屏障的防范风险的五道防线。在保险业发展比较快的情况下,没有出现大的风险和问题,不良资产比率降到1%以下,利差损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二是建立健全市场行为、偿付能力和公司治理结构三支柱的现代保险监管体系,努力做到对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化解。三是建立了市场化的风险自救机制,率先在金融行业建立了保险保障基金制度。一旦保险公司出现偿付危机,由保险保障基金承担相应赔付责任,这样可以减轻政府通过财政注资和央行再贷款来化解保险风险的压力,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目前,保险保障基金达到63亿元,今后每年将增加20 亿元左右。
开放呈现新局面
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保险业在金融行业中开放时间最早,开放力度最大,开放过渡期最短。2004年12月11日过渡期结束,保险业进入全面对外开放的新时期,呈现出“以我为主、安全可控、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和谐发展 ”的对外开放新局面。一是开放更加全面深入。外资保险公司可以在我国任何地区提供保险服务,除法定保险业务外,外资保险公司可以经营其他全部业务。二是开放的质量高。目前,共有41家外国保险公司获准进入我国保险市场。进入《财富》杂志世界500强的46家保险公司中,已有27家在我国设立了营业机构。三是搞好对外开放和风险控制的统筹协调。2005年,外资保险公司占整个保险市场的份额为 6.7%。实践证明,我们经受住了全面对外开放的考验,维护了金融保险市场的安全。四是国际监管合作取得重大进展。经国务院批准,保监会先后加入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和国际养老金监督官协会。今年10月份,由150多个国家和地区保险监管机构参加的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第13届年会将在北京举行。
保险业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保险作为一种市场化的风险转移机制、社会互助机制和社会管理机制,在本质上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内在一致性,保险天然地可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近年来,保险业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充分发挥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渗透率和贡献度不断提高。
促进经济增长
保险与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联系都十分密切,可以在促进经济增长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一是促进消费。当前,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出现了一些不均衡状况,主要表现为消费增长相对较慢。改变这种状况的根本出路在于,扩大国内需求,重点扩大消费需求。保险有利于稳定人们对未来支出的预期,减少全社会用于预防意外和风险事件的储蓄,从而扩大居民即期消费。保险还可以通过促进消费信贷拉动消费增长,目前,汽车消费信贷保险累计保险金额2000多亿元,为80%的汽车消费贷款提供了保险支持。住房按揭保险累计保险金额3.4万亿元,有力地促进了住房消费。
二是拉动投资。保险资金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特点,可以为经济建设提供大量资金来源。特别是国务院相继批准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和渤海产业投资基金,为保险业支持经济建设提供了更大空间。目前,保险业已与有关部门达成保险资金投资京沪高速铁路意向,保险资金投资京沪高速铁路总额将达到800亿元,占总投资的50%左右。此外,完善的保险服务有利于优化投资环境,吸引社会资金和外商投资,经合组织等许多国际组织和著名中介机构,都把良好的国内保险市场和再保险市场作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投资环境的重要标志。
三是支持出口。出口信用保险是唯一被世贸组织允许的出口支持和保障手段,被各经济大国广泛用于开拓新兴市场、开发国外资源、保障本国企业收益和收汇安全等方面。三年来,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共为403亿美元的出口和境外投资提供了收汇保障。上海、深圳等沿海地区出口信用保险,有力地支持了当地外贸经济发展和大型企业“走出去”战略的实施。2005年,出口信用保险为华为公司提供保险金额达2.6亿美元的安装工程一切险,使其技术和产品远销全球100 多个国家和地区;为中兴通讯新产品出口提供5000万美元的海外产品责任险,解决了产品打入欧洲市场的法律障碍。
同时,保险通过经济补偿可以保障经济稳定运行,三年来保险业累计赔款与给付3000多亿元,特别是在一些重大灾害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及时赔付,在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如2003年上海地铁4号线透水事故,保险公司共赔付 7.1亿元,保障了工程建设顺利进行。2005年我国沿海部分地区连续遭受七次强台风及热带风暴袭击,保险业主动参与防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各保险公司共支付赔款 13.3亿元。
服务社会建设
社会建设是我们党在新时期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共同构成四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保险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在服务社会建设方面可以大有作为。
一是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们把发展“三农”保险作为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试点,积极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探索为被征地农民提供养老保险服务,开辟了保险业服务“三农”的新途径。比如,上海安信农业保险公司运用“政府政策支持、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发展农业保险,有效服务了上海新郊区新农村建设。
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越来越多的企业和家庭开始把商业保险作为解决养老和健康保障的重要手段。目前,有8家保险机构获得10项参与企业年金业务的资格,积极推动企业年金业务发展,在促进企业改革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2005年底,保险业为人民群众未来的养老和医疗积累准备金1.2万亿元,相当于全国社保基金的6倍和全国各级社会保险资金积累总额的1.7 倍。2005年,保险业共为近4亿人次提供了商业健康保险保障,承担保险金额13万亿元,支付医疗费用107.9亿元。
三是参与社会管理。保险业充分利用自身的网点优势、技术优势和体制机制优势,在参与社会管理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主要是大力发展责任保险,用市场化手段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解决责任赔偿等方面的法律纠纷,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减轻政府压力,提高社会管理效率。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将车险费率与交通违章挂钩,通过“奖优罚劣”的费率经济杠杆手段引导人们遵守交通规则。上海等地保险业与交通管理部门建立了机动车辆联合信息平台,为“排堵保畅”工程的顺利实施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江西、湖北等省市开展的企业雇主责任保险,有效地促进了安全生产。在北京、深圳等地推行的医疗责任保险,在缓解医院、医生和病人之间的纠纷,规范医疗秩序和分担政府责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此外,保险业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在维护社会秩序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山东等省市通过发展 “治安保险”,逐步探索出行政手段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治安防范新模式,形成了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群防群治工作长效机制。
推动金融发展
保险是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有利于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提高金融体系运行效率。
一是促进金融市场的发育和完善。国际经验表明,发达的保险市场是成熟金融市场的重要标志,健全的保险市场体系是国际金融中心的重要特征。伦敦、纽约等著名国际金融中心都是保险机构的集聚地和保险产品的集中地。已有300多年发展历史的英国劳合社,是世界主要的专业保险市场之一,对伦敦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作出了积极贡献。香港能够成为重要的国际金融和商业中心,一个重要因素是拥有发达而开放的保险市场。新加坡积极发展再保险中心,在建设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优化金融结构。从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保险资产占金融业总资产的比重达到20%左右,而我国仅为3.8%。从保费收入占居民储蓄的比重来看,国际平均水平为36%,而我国仅为3.4%。目前,我国金融体系中银行仍处于绝对主导地位,银行资产占金融业总资产的95%以上,以银行为主导的间接融资比例过高。在这种情况下,进一步加快保险业发展,不断提高保险在金融业中的比重,有利于合理分流居民储蓄,提高储蓄向投资转化的效率,逐步提高直接融资比例,防范金融资产过度集中可能产生的风险。
三是促进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外汇市场的协调发展。在促进货币市场发展方面,保险公司已成为货币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保险公司是货币市场基金的主要购买者,有4家保险公司成为央行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同时,保险公司积极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在促进资本市场发展方面,保险公司持有各类债券8237亿元,成为债券市场的第二大机构投资者;持有证券投资基金和股票1374亿元,成为股票市场的重要机构投资者,对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促进外汇市场发展方面,保险公司作为合格境内投资者(QDII)购汇进行境外投资,有利于缓解外汇储备增长和央行基础货币投放的压力。
四是促进金融综合经营。保险业稳步推进专业化基础上的集团化发展模式,在金融综合经营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目前,已经有7家保险集团和控股公司,其中中国平安是我国第一家以金融保险集团形式在境外上市的金融机构。最近,中国平安又投资49亿元获得深圳市商业银行89.2%的股份。中国人寿投资46亿元参股中信证券公司,成为其第二大股东。此外,有多家保险公司作为战略和财务投资者参与了中国银行H股和A股的认购。
由于我国保险业发展起步晚、基础差,整体水平不高,与发达国家相比,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保险业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产品种类单一、服务水平不高、诚信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影响了保险功能和作用的充分发挥,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我国保险业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今年2月3日,温家宝总理在听取保险工作汇报后,同意由国务院就保险工作下发一个文件,并要求保监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3月初,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国务院办公厅的直接参与指导下,保监会会同中财办、中农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14个相关单位组成了文件起草小组。文件起草小组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代拟稿)》(以下简称《若干意见》)。5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保险工作汇报,研究保险业改革发展问题,讨论并原则通过《若干意见》,温家宝总理对保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若干意见》的发布,正值我国保险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站在新的发展起点上的重要历史时期,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这个文件站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把十六大以来的保险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进行了高度概括,对关系我国保险业未来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作出了科学回答,是指导我国保险业改革发展的纲领。
创新了中国特色的保险理论
温家宝总理肯定了十六大以来保险业发展取得的成绩,指出保险业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行业,保险可以稳定人们对未来的预期,从而促进消费,扩大内需,关系到经济发展的全局。《若干意见》指出,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有利于应对灾害事故风险,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稳定运行;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保障需求;有利于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创新,提高政府行政效能。这些重要论述,从理论和实践上解决了保险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定位问题,将保险的功能和作用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为保险业改革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是我国保险业对国际保险理论的一个重要贡献。
开创了中国特色的保险道路
在传统保险实践中,保险业发展主要依靠行业自身努力和市场的力量,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就保险论保险”和“就发展论发展” 的现象。《若干意见》突破了原有行业发展思路的束缚,认为保险业的发展,除了要靠自身和靠市场,还要靠政府推动、政策引导和法律支持。文件明确提出,发展中国特色的保险业,既要坚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又要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充分认识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努力做到学保险、懂保险、用保险,为保险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在加强政策支持方面,《若干意见》提出,根据不同险种的性质,按照区别对待的原则,探索对涉及国计民生的政策性保险业务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鼓励人民群众和企业积极参加保险。立足我国国情,结合税制改革,完善促进保险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不断完善保险营销员从业和权益保障的政策措施,建立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体系。在健全法制体系方面,《若干意见》提出,修改完善《保险法》,加快推进农业保险法律法规建设,研究推动商业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和责任保险以及保险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立法工作,健全保险法规规章体系。在改善舆论环境方面,《若干意见》提出,将保险纳入中小学课程,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宣传和引导作用,普及保险知识,提高全民风险和保险意识。
明确了中国特色的保险战略
在总结改革开放特别是十六大以来保险业改革发展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中国特色的保险发展战略。
第一,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若干意见》以科学发展观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为主题,深刻阐释了保险业加快改革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指出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是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
第二,坚持以人为本。《若干意见》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把广大人民群众对保险的需求作为保险业发展的根本动力,提出要开发满足不同层次、不同职业、不同地区人民群众需求的各类财产、人身保险产品,优化产品结构,让最广大人民群众都能分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成果。
第三,坚持服务全局。《若干意见》明确指出,保险业要立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着力解决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要逐步拓宽保险服务领域,不断提高保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要统筹发展城乡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等人身保险业务,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认真总结试点经验,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农业保险发展模式,创新保险支农方式,发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农业保险。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不断拓宽保险资金运用的渠道和范围,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性和稳定性的优势,为国民经济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认真贯彻落实《若干意见》,促进上海保险业又快又好地发展
上海是中国最大的经济中心城市,也是重要的港口城市。按照上海市“十一五”发展规划,“十一五”期间上海将形成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基本框架,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这既为上海保险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又对上海保险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上海市经济比较发达,2005年人均生产总值达到5万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3.6倍,达到了世界中上等收入国家的水平。城市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18640元和8340元,分别是全国平均水平的 1.8倍和2.6倍。上海市各项社会事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较高,市场化意识较强。相对其他地区而言,上海保险业加快改革发展的基础和条件更为成熟,保险发挥作用的空间更大。但应当看到的是,与其他国际金融中心城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2005 年上海保费收入为41亿美元,而新加坡为102亿美元,香港为176亿美元;保费收入占GDP的比重为3.7%,而新加坡、香港分别为7.5%和9.9%;人均保费为306美元,而新加坡、香港分别为1591美元和2213美元。因此,上海保险业要用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向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成熟保险市场看齐。要力争在保险覆盖面、效益、诚信和规范经营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努力成为全国保险业“经营管理的先行区、风险防范的示范区、产品创新的试验区”。
“十一五”时期,上海保险业要按照上海市“十一五”发展规划的要求,紧密结合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想全局、干本行,干好本行、服务全局”,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一,扩大保险覆盖面,服务上海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积极参与企业年金业务,完善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家政服务综合保险机制,开展管理式医疗保险和第三方管理医疗保险服务,完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利用口岸优势,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的作用,推动外经贸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的调整。认真做好世博会保险工作,为2010年上海世博会提供高水平的保险服务。总结试点经验,大力发展“三农”保险,为新郊区新农村建设服务。
第二,健全保险市场体系,服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大力培育保险市场主体,支持各种社会资本在上海投资设立各类保险企业,鼓励更多的国内保险机构和国际著名保险机构落户上海,支持和鼓励更多的保险公司在上海设立资金运用中心、研发中心、信息中心、后援中心和培训中心等。积极培育再保险市场主体,发展区域性再保险市场,研究探索在上海建立再保险交易中心。
第三,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增强城市综合管理水平。针对上海人口密集、产业集中、城市综合管理要求高等特点,采取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立法强制等方式,积极推行公众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建筑工程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等各类责任保险。积极推动保险业参与平安建设,以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为重点,在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推行公众责任保险。认真贯彻落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完善驾驶员行车安全状况与保险费率挂钩浮动机制,充分运用保险机制参与交通安全管理,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
第四,加大创新力度,服务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大力推进保险产品服务创新,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和重大自主创新产品推广等领域的保险产品研发,提高保险服务水平,为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提供全方位的保险保障。-
本文系作者2006年8月4日在上海市保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