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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上产险公司再签自律公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 11:35 解放日报

  苏微佳

  9月29日,由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牵头,沪上15家中资财产保险公司和5家外资财产保险公司的老总再度聚首,共同签署了《上海市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保险自律公约》。这是继去年12月沪上财险公司首次签订“车险自律公约”以来,第二次签订自律公约。

  严打违规的“出头鸟”

  去年12月,上海25家财产保险公司曾签订首个“车险自律公约”,但因可操作性和约束力不强,“台上签约,台下违约”的现象仍不断发生。尤其是手续费问题又开始困扰监管部门:虽然限折令出台,但在一些代理机构,消费者仍能够拿到低于7折的保费优惠。如此状况之下,2006年上半年的车险经营利润快速下滑。

  上海保监局副局长邓雄汉表示,从接到的投诉中发现,某些保险公司为了获得业务,常常“不择手段”;在监管过程中,我们发现有机构向非法或无真实业务往来的单位或个人支付代理手续费,对部分可能涉及商业贿赂的案件,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于是,便有了这次新的车险自律公约。邓雄汉说,希望本次签约能成为保险公司规范车险经营的真正起始点。

  “守法者健康发展,违法者遭到处罚”,是2006版车险自律公约的基础。新版公约对签约公司提出“六个必须、六个不准”的新要求,明确规定交强险的经营守则。同时,新版自律公约的监督核查更具可操作性,首次建立自律监督机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以便及时接收社会各界的投诉和举报。邓雄汉明确表示,任何机构或个人突破手续费底线的行为,都将受到监管部门的惩罚。

  在签约仪式上,人保财险上海分公司总经理朱守中代表保险公司表态:为争夺车险业务,向代理机构抬高手续费支付比例,已经严重危害行业的健康发展。通过各公司签订自律公约,希望各公司能够严格控制手续费支付比例,规范经营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只有20家保险公司在新版自律公约上签字,比上一次少了5家公司。业内人士表示,在国内车险市场正在向外资保险公司开放的重要契机,有几家外资公司并没有签署车险自律公约,这将会给将来的市场竞争产生何种影响,既值得关注,更给有关部门的监管预留了“空间”。

  严守手续费底线

  2003年,保监会开放条款费率管制,将车险定价权交还保险公司,成为车险价格战的导火索。在之后长达2年多的时间里,通过提高代理手续费抢夺业务的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全国车险市场全面陷入亏损。为维护车险市场的竞争秩序,避免保险公司在手续费上相互攀比而影响日后赔付,保监会于是明令:车险代理手续费不得超过保费的8%。

  车险自律公约的签订,表明了保险公司抵制恶性竞争的决心。据调查,北京、浙江、山西等省市也都通过建立车险自律公约的形式,维护车险市场竞争秩序,并以保险条款、费率和保险公司代理人管理为约束重点。而与其他省市的自律公约不同,上海前后两个版本的车险自律公约强调的重点毫无例外地全部指向“代理手续费”。

  对车险代理手续费的监管,之所以成为车险自律公约的重点,是因为这关系到整个财产保险的健康发展。去年签订的车险自律公约就承诺:第三者责任险手续费不超过8%,车险及附加险手续费不突破15%。

  今年新签订的自律公约又增加了交强险内容,交强险每单手续费不超过4%,商业车险每单手续费不突破15%。“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难”,新版自律公约的生命活力能够持续多久,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

  幸好,新版自律公约上老总们签字的墨迹,多少给了市场、监管和消费者一些信心。严守代理手续费,是实现行业自律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体现其约束力的重要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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