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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2个月赔付56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5日 02:00 新闻晨报

  □周凯实习生金蒙伐

  晨报讯推行交强险后的7-8两个月,交强险合计赔付了56.32万元,其中财产损失的赔款占比高达83%。这是上海保监局在上周五通气会上透露的信息。而10月1日起,新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也将纳入挂钩违章记录的保费浮动平台。

  上海保监局有关人士表示,总共的交强险赔款中,财产损失为46.6万元,死亡伤残7万元,医疗费用2.72万元。根据交强险的赔付原则,如果投保人有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而投保人无责的话,赔偿限额分别按照以上三项限额的20%计算。如果以500元/笔的物损估算,交强险两个月赔付接近1000笔。

  数据显示,同期所有的交强险保费合计1.94亿元,其中家庭用车占到47.03%,非营业用车占30.85%,营业用车占14.21%,特种车、

摩托车及其他车辆占7.91%。根据保监局的统计,5-6月交强险出台前夕车险业务曾大幅增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7月份的车险业务,7月当月保费收入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而8月整个财产险同比增长又回到近20%的增幅上。

  根据此前保监局的安排,2006年7月1日至2006年9月30日内,新的商业三责险暂不实行费率浮动,但保单信息要录入上海市机动车联合信息平台,2006年10月1日起统一实行费率水平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

交通事故挂钩的费率浮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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