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外汇查询:

法院:患职业病不属于意外伤害事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9日 09:43 解放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 李鸿光) 张某以患职业病为由,诉请平安保险公司支付房贷保险赔偿金八千余元。近日,静安区法院一审判决对张某的诉请不予支持。

  2002年3月,张某向工行奉贤支行贷款10万元购房,并办理了房贷保险。保险合同约定,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致死或伤残,丧失全部或部分还贷能力,保险公司承担借款余额的全部或部分还贷责任。

  今年6月初,张某起诉到法院,声称患职业病致残,要求判令保险公司向银行支付房贷保险赔偿金。法院审理后认为,保险公司理赔的前提是张某受到意外伤害,患职业病不属于不可预料的、突然的意外事故。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