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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26种重大疾病将重新定义 体检规定年底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 12:08 东方网-劳动报

  卫生部医政司、中国医师协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近日在沪召开的相关研讨会上透露,近年来消费者投诉保险公司在重大疾病险上“理赔难”的矛盾纠纷不断,年底出台的《健康体检服务管理办法》有望对此作出突破。

  《健康体检服务管理办法》专家起草委员会委员、上海慈铭体检机构董事长韩小红透露,医师协会与保险协会已联合成立“健康保险专家委员会”,将对26种重大疾病的标准进行定义。今后保险公司在健康产品条款中约定的疾病诊断标准应当符合通行的医学诊断,只要被保险人在医院确诊为一种疾病,而这种疾病又恰巧在健康险产品合同目录中,被保险人就可得到赔付。

  韩小红还透露,正在起草的《办法》计划逐步取消保险公司自办体检站的作法,通过在没有利益关联的体检机构建立体检信息管理制度,由主检医生将原始检查报告输入信息系统后,任何人都无法变更,保证了体检数据的准确性。

  此外,正在制订中的《办法》已明确,将强制规定体检机构须有独立的体检场所、专门用于健康体检的医疗设备配置、专门的体检医生和护士,禁止受检者和患者共检,以避免交叉感染。上海国宾医疗中心院长周雅芳告诉记者,目前一些医院体检中心名义上与门诊分离,实质上检查仪器仍然是和门诊共用的,有的体检中心表面上独门独户,实则与急诊病人挂盐水共用一个通道,很难真正杜绝病毒传播。她呼吁进一步考虑出台《健康管理办法》,强制规定体检机构有义务提供检后健康服务,如发生体检者因没有及时获得检查结果而影响个人健康时,应追究体检机构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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