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广东平安获首批长期寿险外币保单试点经营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 02:51 第一财经日报

  本报记者 江南 发自深圳

  国内保险公司外汇保险业务有望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昨日,《第一财经日报》获悉,保监会、外汇局将于近期在广东试点推行长期寿险外币保单,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平安”)已经取得首批经营权。

  此前,业界传闻中德安联和美国友邦有望成为首批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但昨日这两家公司均表示“未接到通知”。而《第一财经日报》从一位知情人士处得知,平安已经通过资格审核,获得了首批经营长期外币保单的书面许可。

  昨日,平安品牌宣传部总经理盛瑞生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平安的确对长期外币保单业务有研究和准备,但目前暂无具体的细节信息答复。

  外币保单是以外币定价、投保人用外币缴交保险费、保险公司在给付满期金或理赔金也依投保人指定的外币进行支付的保单。适合手上长期持有外币资产的消费者及长时间在国外念书或工作的人。

  长期以来,由于外汇管制等诸多原因,保险公司的外汇保险业务范围只限于“境内居民个人在境外的人身意外及医疗保险”等短期险种,而具有投资理财性质的外汇保险业务和长期寿险外币业务被明确禁止。

  《第一财经日报》了解到,由于许多消费者存在对外币保单的需求,在政策未完全放开国内保险公司经营外汇保险业务的情况下,许多外资保险公司的“地下保单”填补了这一空白,而这给消费者带来了投保“地下保单”的法律隐患。

  去年,广东省成为了“地下保单”的重灾区。据了解,广东省保监局在大力清理“地下保单”的同时,从去年下半年开展了长期外币保单业务的前期调研工作,目前已完成调研。

  调研显示,在外汇政策与保险监管的合理框架内,国内保险公司开展长期外币保单业务,不仅可以满足当前越来越强烈的外币保单需求,帮助这一特定消费群体规避汇率风险,而且可以有效地打击“地下保单”,扩大国内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增强国内保险公司对外汇的融资能力,完善投资渠道。

  今年4月,央行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购汇投资境外;不久前,外汇局允许保险公司购汇对外币保单进行赔付,颁布了《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这一系列新政策给国内保险公司全面开展外汇保险业务提供了制度基础。此次,国务院对开展外币保单业务的意见是“先开展试点,再稳妥推进”,而民间外汇持有量居全国前列的广东成为试点首选。

  据悉,要销售长期外币保单,前提条件是保险公司收取的外币保险费必须有通畅的投资渠道。目前,平安、中国人寿、美国友邦等保险公司已经首批获得保险外汇资金境外投资资格。业内人士分析,这几家公司可以率先垂范长期外币保单业务。而总部位于深圳的平安,在广东省开展试点推广工作阶段,更可能先行一步。

  据透露,首批推出的长期寿险外币保单,将包括外币教育年金保险、外汇储蓄类保险、外币投资类保险等多个品种,不仅可以满足投保人的保障需求,也能满足

外汇理财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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