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上海无理由退保祭出两法宝:诚信公约和监督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 16:52 新闻晨报

  【作者:周凯】

  诚信公约和监督书将力阻保险营销员误导

  上海即将在第四季度推出的“无理由退保”将祭出两大法宝———诚信公约和监督书。这两项制度有望成为保险营销员的“紧箍咒”,并作为判别是否可“无理由退保

  ”的依据。这是5日举行的“中国人身保险从业人员资格体系建设与人才发展战略”会议上传出的信息。

  所谓“无理由退保”,就是指先制定好服务标准,如果保险公司、保险营销员没能有效执行这一标准,甚至恶意欺骗投保人,即便过了10天的“犹豫期”,甚至已经过了好几年,投保人都可以获得毫无保留的“退保”。上海保监局计划在第四季度推出该项制度。

  在5日举行的会议上,上海保险同业公会理事长何静芝透露,为了让“无理由退保”更具备可操作性,公会正在酝酿两项制度。首先,让保险营销员签订一份《诚信公约》,如果违反其中任何一条,即被视为“误导投保人”,投保人将有权利申请“无理由退保”。她表示,此《公约》正在征求意见中,不过“印发自制宣传材料,不得夸大保险功能”肯定会列入《公约》之中。

  其次,《监督书》也在酝酿之中。根据该计划,《监督书》将包含保险营销员应该向投保人告知的风险和除外责任等内容,投保人除了要在投保书和合同上签字之外,也要在《监督书》上签字。如果缺失这一环节,投保人也可据此申请“无理由退保”。

  何静芝同时表示,“无理由退保”的提法可能有所改变,以求更加精确,但保护投保人利益的初衷不会改变。

  除了各种约束机制,对保险营销员的再教育制度也在完善之中。据了解,部分保险营销员没有履行风险告知义务,不是主观故意,而是专业知识匮乏。因此,保监会正会同各方加快寿险从业人员资格项目各项基础建设工作,争取在一至两年内搭建完成从业资格认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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