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其一级分行须执许可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 17:16 金时网·金融时报

  本报北京7月27日讯 记者张兰报道 中国保监会今天就商业银行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有关问题作出相关解释,要求各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时,其一级分行必须取得保险兼业代理资格并办理《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其下属分支机构在新修订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管理规定》出台之前,仍沿袭现有保险兼业代理监管政策,由各地保监局根据所在地市场实际情况而定。《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修订出台之后,各地保监局将按新规定执行。

  据悉,此前6月15日保监会、

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通知》后,部分保监局、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致电保监会咨询其中一条规定的政策含义。该通知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其一级分行应当取得保险兼业代理资格。保险公司不得委托没有取得兼业代理资格的商业银行开展代理保险业务。”

  这一规定旨在加强保险代理机构资格管理。保监会称,这一规定出台之前,部分商业银行的一级分行在未取得《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情况下,代理或由其下属分支机构代理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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