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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香港曝出多起保险中介诈骗案 严重违背了诚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 02:50 第一财经日报

  本报记者 陈天翔 发自上海

  香港保险业监管部门日前在其一份内部资料中披露,香港地区的3名前保险经纪公司的行政总裁、董事及股东被控串谋诈骗,最近在香港当地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上述3人将分别被判监禁3至4年。

  《第一财经日报》了解到,法官在宣读判决书时表示﹕“这次(三人)所犯的罪行严重违背诚信……他们忽略了作为专业人士的责任,也因此动摇了公众对香港保险经纪的信心。”

  据悉,这宗骗案发生在2003年至2004年期间,上述保险经纪公司以首年免供保费为饵,诱使顾客投保,其后替保单持有人供款并向保险公司收取可观的佣金。在这期间,该保险经纪公司收取了大约超过3600万港元的佣金。其后,这些保单有近90%失效或被取消,所涉及到的保单持有人大约有2300名。

  此外,该内部资料还称,除上述案件外,香港警方的商业罪案调查科也正在调查其他保险诈骗案件,香港保监部门也一直与警方保持紧密合作:香港保险业联会辖下的保险代理登记委员会在之前通知相关部门,有两家一般保险代理商已经停业,并怀疑这两家公司携带顾客款项潜逃。香港的登记委员会已从保险代理登记册中删除这两家代理商的登记。

  由于事件涉及诈骗,香港的登记委员会已将事件交由当地警方作出调查。通过这两家购买保险的顾客显然要幸运许多,根据香港法律,保险代理公司为发出的保险合同及为关乎保险合同的业务而作出的任何行动,其所代表的保险公司必须对上述保险代理的行为负法律责任。因此,委任这两家代理商进行业务的保险公司,均要承诺会履行保单持有人在该两家代理商停业前缴付保费的保险合约。

  诚信显然是保险业的基础,本报记者还了解到,香港保险业监管部门已去信在港所有保险公司,促请这些公司对其保险中介人加强监察,密切留意一些不寻常或可疑的行为。同时,也鼓励各保险公司互相通报市场消息。

  “保险骗子”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已成香港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的对象。本报记者了解到,数月前,香港警方就曾以串谋欺诈、欺骗手段取得金钱利益及妨碍司法公正的罪名拘捕了14人:数名属于香港一家保险公司的保险代理,串谋他人,投保大量高佣金的保单,以达至营业指标及获取可观的佣金及各种酬金。在过去的一年中,这些保险代理人向其所属的保险公司提交了约300份保单,大约涉及420多万港元的保费,以及约780多万港元的佣金及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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