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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首次对高原反应不再免责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 07:35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7月23日电 (记者 毛晓梅)过去,像高原反应导致的旅游意外伤害都明确写在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里。近日,中国人民健康保险公司率先面向全国推出“高原特定疾病医疗保险”,对高原旅游常见疾病———急性高原脑水肿和急性高原肺水肿不再免责。 此次人保健康推出的“高原特定疾病医疗保险”,保险期为30天,3—70周岁的人皆可投保,产品费率为“88元保1万”,也就是投保人一次性交付88元保费后,即可获得总额为1万元的高原旅游医疗费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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