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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重疾险行业标准初步确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7日 14:16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时报讯 (记者 袁峰) 广受市民关注的重大疾病险(以下简称“重疾险”)统一标准问题终于取得重大进展。昨日,记者从保监会网站获悉,历时近3个月的重大疾病行业标准定义征求意见稿已经出炉,保监会已初步完成了26种重大疾病的标准定义,并划定重疾险产品必须包含的7~10种“核心疾病”。

  定稿后成行业推荐标准

  业内人士透露,“核心疾病”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严重脑中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严重烧伤、瘫痪等常见疾病,保险公司今后推出的重疾险,其保障范围至少会包括这些种类的疾病,这是根据行业理赔经验初步筛选出来的结果。

  据重大疾病保险疾病标准定义制定工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广泛征询医学专家的意见,进行修改与完善。最终,将制定重大疾病行业标准定义,并由保险行业协会推荐行业共同使用。

  主要承保高存活率大病

  据了解,标准统一后的重疾险理赔尺度可能会有所放宽,重疾险产品将主要是承保那些不治疗危险性很高、但治疗后有较高存活率的大病。例如过去对肝癌往往是到了晚期、末期才能得到保险赔偿金,今后有可能适度放宽理赔尺度。

  太平人寿广东分公司个险部经理范阳指出,原来各家公司的条款各不相同,消费者很难选择产品,这个定义投入使用,意味着各公司都将采用统一的行业条款,这大大降低了消费者购买

重大疾病险的时间和精力。

  据悉,10家人身保险公司和4家再保险公司的医学专业人员共同参与了此次标准的制定,期间,该标准制定办公室还参考借鉴英国、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制定并使用重疾行业标准定义的经验。

  背景 “只保死不保生”曾引发纠纷

  重疾险的定义问题一直是引发重疾险纠纷的根源。不少保险公司为吸引消费者眼球,争相扩大重疾险承保的病种。但是由于各公司对重大疾病的界定和理赔标准不同,造成了消费者与保险公司之间纠纷不断,经常落下了“只保死不保生”的“骂名”。

  今年保监会公开表示,将出台行业统一的重大疾病保险定义。4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建成立了重大疾病保险疾病标准定义制定工作办公室。

  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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