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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房贷险 只因利润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 08:56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记者 任国庆

  房贷险既可以转移拖欠银行贷款的风险,也能有效应对房屋财产方面的损失,本来是个对银行、保险公司和消费者都有利的保险产品,但为什么会有越来越多的经办机构放弃这个险种呢?其实,除了强制房贷险制度本身的缺陷外,利润日渐趋微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现行的房贷险的强制制度源自央行1998年颁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其中第25条规定:“以房产作为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办理房屋保险或委托贷款人代办有关保险手续。”其本意是为了防范房贷风险。然而,强制房贷险执行多年来,一直受到广大消费者的质疑。

  首先,房贷险的保险费是按全部房款而不是按贷款额计算,缴费方式也多为“趸缴式”,五年、十年甚至二十年的保险费必须一次性交清,无疑是增加了购房人的支出。其次,从保险期限来讲,房贷险的保障期限从贷款协议签署时计算,也就是说,消费者还没有住进新房,甚至还没开始还贷,就要开始缴纳保费。另外,从受益人来讲,购房人花钱买的保险,但银行却成为房贷保险的第一受益人,银行通过房贷险隐性地将商业利润的风险转嫁给了消费者。以上种种弊端,使消费者觉得很不合理,对房贷险的接受程度,也就越来越低。

  近年来,随着借款人

提前还贷现象逐年增加,经营房贷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也承受了不少的压力。记者采访广州几家提供房贷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时了解到,房贷险的出险率比较低,本来是一个稳赚不赔的险种,但各家公司为了争抢客源,经常会使出一些恶性竞争的手段,竞相压低保费价格,加上近年提前还贷客户增多,一般都是在提前还贷的同时就退保,导致利润本来就不高的房贷险产品更是举步维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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