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投资第一单即将出炉 120亿险资首选债权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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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 01:16 经济观察报 | |||||||||
本报记者 袁满 北京报道 “第一单的投出已经为时不远了。”7月6日,一位参加基础设施投资试点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高管透露,“目前120亿试点额度中的部分投资项目已经确定。” 今年3月,中国保监会颁布《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下称《
试点调研旋即展开。如今3个多月过去了,经过多方博弈和风险权衡后,保监会的态度是“首批试点优先选择债权项目”。 四家试点 《管理办法》颁布后不到一个月,中国人寿集团的高管便在香港的年度业绩发布会上兴奋地透露,首批试点已经启动,总额度120亿。 随后,市场焦点一直集中在平安集团、中国人寿、泰康人寿和太平洋保险集团四家公司身上。经本报多方证实,在获得国务院批准的四家试点企业中,并无太平洋保险集团,真正的入围者是中国人保,试点由平安牵头。 虽然基础设施投资的期限一般要5年、10年、甚至更长,财险公司大部分业务的负债期限比较短,“但财险公司运营中会有小部分资金沉淀下来,就像银行活期储蓄业务总会有一定的余额一样,这笔钱是完全可以用来长期投资的。”某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人士分析,“《管理办法》规定财险公司的投资额度为总资产的2%。” 在项目选择上,保监会的要求十分严格。除了《管理办法》规定的“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认定最高级别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和评估报告;自筹资金不得低于项目总预算的60%,且资金已经实际到位”等要求外,知情人士透露,保监会还要求试点项目“必须是国家级项目,获得发改委等部委批复的,而且是已建成的或已见效的。” 此前,市场一度将120亿试点项目看作500亿保险资金投资京沪高速铁路的一部分,依照上述知情人士的说法,事实显然并非如此。 在试点项目三个多月的“选秀”中,上海世博会、上海地铁,以及公路、机场等项目都在其中,知情人士透露,当前有关高速公路和公用事业的几个项目已经确定为试点的部分项目,但究竟哪个项目是第一单还没有定论。 至于120亿的额度在四家试点公司间如何划分,一家参与试点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高管则表示,“具体投资是推出类似信托产品的投资计划,由各家公司根据项目评估自己决定买多少。” 债权项目先行 《管理办法》规定,“投资计划可以采取债权、股权、物权及其他可行方式投资基础设施项目。”但知情人士透露,“试点项目可能优先选择债权类项目。” 债权投资与股权投资的差别在于:前者类似企业债券,需要抵押、担保等信用保障,无论项目效益的好坏,都要按期还本付息,投资者可获得固定收益;后者的风险控制难度较大,如果项目不盈利就不分红,收益前景无法确定,但如果项目效益好则可以分享资本利得,而且投资者可拥有物权,在未来整体转让中可能获得差额收益。总之,股权投资比债权投资风险更大,但收益可能更高。 据了解,中国人寿和平安等试点单位比较倾向于股权投资。 但作为基础设施投资试点的推进者,保监会考虑更多的是风险防范和渠道创新的审慎原则。上述人士表示,“保监会希望在试点中先让保险公司练练手,等有经验了,再考虑其他形式。” 尽管对投资形式上的保守感到有些失望,但对于基础设施投资试点可能带来的收益,保险公司依然持乐观态度。 “目前,企业债的收益率在4.2%,基础设施股权投资的收益应该更高些,”某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高管预期,“收益率应该在5%左右。” 对比去年保险资金3.6%的整体投资收益率,即便是以债权形式投资基础设施,其收益率对保险公司依然具有明显诱惑。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曾表示,当前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主要是自益信托的形式,也就是说委托人和受益人是统一的,但也在考虑未来投资计划的转让与流通问题,这将涉及非保险资金的进入。 多方博弈 “到现在试点项目还没有推出,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涉及税收、技术、费用等各个环节的协调,其中更有交易对手间的多方博弈。”知情人士说。 这种博弈在《管理办法》制定的时期已经体现。 《管理办法》曾经写明的“信托方式”,在出台前夜划去。保监会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的是‘投资计划’,不是信托计划。” 按照《管理办法》,试点基础设施投资将采用这样的方式,即保险公司作为委托人将保险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意愿以自己的名义设立投资计划,投资基础设施项目。 虽然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的方式采用了信托模式,但事实上,信托公司并不能独享受托人资格和对应的利益。因为,《管理办法》规定,受托人可以是信托投资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或者其他专业管理机构。 这同时意味着,经营信托业务的机构由信托公司扩展到了上述机构。在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信托公司会因此获取一些业务机会,但同时也会培养出自己的竞争对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知情人士表示,“作为试点的第一单业务,受托人应该会是信托公司,但以后就不一定了。” 一个事实或许可以成为依据。作为牵头试点的平安集团,旗下平安信托公司2004年就曾成功销售山西高速公路的四个信托计划,募集资金总量9.6亿元。去年底,平安集团向平安信托公司增资15亿元,使其注册资本由27亿元增加到42亿元,成为国内注册资本金最大的信托公司。 而其他保险公司旗下并没有像平安这样构建自己的信托企业,当联合试点结束、学习积累了投资经验后,这些保险公司是否会抛开自己的资产管理公司而将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还是未知数。 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