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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新政收窄避税空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 14:40 南方都市报

  免个税上限调至个人月均工资12%,超额缴存部分并入工资计税

  本报讯 日前,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通知指出,“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这意味着,单位和个人缴纳公积金超出12%的部分,均要并入个人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此前颁行的规定限死了公积金月缴存额度的上限,如今再限定免个税比例,专家分析,这将使通过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避税不再可行。

  超额交三险一金均计税

  财政部和

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的通知于上月27日挂在了财政部网站上。《通知》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通知还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等“三险”缴费免税方面作出规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各级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未超过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并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此前广州人交足20%全免税

  如果新政实施,对部分广州市民而言,意味着要多缴纳个人所得税。据了解,广州从2006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是:由市财政核拨核补经费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单位缴存比例为7%,个人缴存比例为7%-20%;除市财政核拨核补经费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外,其他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各为5%,最高各为20%,由单位和个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缴存比例。

  按照之前的政策,缴足20%比例的住房公积金也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但按新政策,专家表示,如果仍按20%交纳,则超过12%的部分,即8%的那一部分需交个人所得税。专家表示,新政策的具体措施尚未出台,这是按照通知的字面意思分析的。

  政策比较

  旧办法:即便是缴足20%比例的住房公积金也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以广州市为例,由市财政核拨核补经费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单位缴存比例为7%,个人缴存比例为7%-20%;其他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各为5%,最高各为20%,由单位和个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缴存比例。

  新办法:单位和个人缴纳公积金超出12%的部分,均要并入个人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新政影响

  对中低收入的市民没有多大的影响。我国对工资薪金实行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人的总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和1600元钱后,再按照5%、10%、15%、20%……的税率来缴个人所得税。收入为2000、3000元的人基本上不用缴税。

  对较高收入者的影响相对大一些,还可防止一些福利好的企业避税。虽然,此前已有相关规定限定了月缴存额度的上限,但部分单位及个人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数目仍相当可观。如今,上限和缴税比例都卡死后,这将使通过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避税不再可行。

  分析

  中低收入者影响不大

  暨南大学财税系教授沈肇章表示,缴存比例调整“对中低收入的市民没有多大的影响”。沈肇章介绍,我国对工资薪金实行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收入在1600元以上才缴税。个人的总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和1600元钱后,再按照5%、10%、15%、20%……的税率来缴个人所得税。收入为2000、3000元的人基本上不用缴税。

  沈肇章分析,新政对较高收入者的影响相对大一些,还可防止一些福利好的企业避税。据了解,部分效益好的企业通过公积金渠道增加职工福利并避税,已经成为较为普遍的现象。虽然广州已经设定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但部分单位及个人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数目仍相当可观。

  “过去没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上限,一些待遇好的行业通过给职工很高的住房公积金来避税,甚至出现过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比工资还高的现象。新政实施后,住房公积金存缴比例调整为12%后,能够防止部分行业避税。”沈肇章说。

  此前刚颁行的新措施限定了公积金的月缴存总额。根据规定,广州2006缴存年度的月缴存基数不得超过广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05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820元的5倍。也就是说,广州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的上限是2820×5=14100元。那么,广州职工公积金月缴存总额最高限定在:14100×20%+14100×20%=5640元。如今,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个税政策,住房公积金超过12%的部分都要计入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这使通过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避税将不再可行。

  反应

  “反正要上税,干脆少交些”

  目前广州市大部分的市民选择交足20%的比例,主要出于避税。实行新政后,部分市民可能会选择调低个人缴纳比例。

  市民刘小姐对记者说,她所在的工作单位是按8%的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而她自己则缴足了20%。“缴足20%一是为了避税,二是防止自己大手大脚,多花钱。如果实施新政,我会选择将20%的比例下调至12%。反正那超过12%的住房公积金也是要缴个税的,我干脆就不缴那么多,直接发成工资,手头更宽松。”刘小姐的心态代表大部分的市民。

  疑问

  缴存比例全国一刀切?

  财政部通知特别指出:各级财政、税务机关要按照依法治税的要求,严格执行本通知的各项规定。对于各地擅自提高上述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的,财政、税务机关应予坚决纠正。这是否意味着,全国将统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地不得擅自调整呢?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的城市能否不调整为12%呢?

  昨日,广东省建设厅、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都表示,目前尚未收到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文件,仍按现行的规定执行。广州市具体执行情况,将在收到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后公布。

  本报记者 罗斯丁 王卫国 李雅琼 实习生 程建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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