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准初稿已完成对30种重大疾病的定义和理赔标准,预计新品年底上市
时报讯 (记者 袁峰) 昨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由中国保监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牵头的重大疾病“行业标准定义”制定工作初稿已完成,30种重大疾病都有了统一定义和理赔标准,预计新的重疾险产品今年年底可上市。
据了解,重大疾病保险的定义问题一直是引发纠纷的根源。目前市面的重大疾病保险品种不下40种,不同保险公司对重大疾病的界定和理赔标准不同,关于大病定义不清导致诸多诉讼纠纷。
保监会有关人士透露,今后,包括癌症、重大器官移植、急性心肌梗塞等30种重大疾病都有统一的定义、理赔标准和理赔原则。另外,监管部门还拟将包括癌症、重大器官移植、冠状动脉、急性心肌梗塞等为核心疾病——凡是叫“重大疾病”的保险,至少要保这些疾病。
泰康人寿理赔部黄先生指出,重大疾病险本质上不是“死亡险”,它的设计原理是保障被保险人身染重疾后需要的巨额治病费用。通常,重大疾病险保障的应该是,经过治疗就能够延长生命而不至于短期就死亡的疾病。所以,重疾险会加大对这些治愈疾病的保障。
记者还了解到,过去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理赔尺度比较严苛,“重疾险保死不保病”的说法让许多消费者质疑,理赔时也产生纠纷。今后理赔尺度将略微放宽。广东某国有保险公司人士透露,目前中寿再、国寿、平安牵头,业内医学专业人员参与开展制定工作,大家一致比较认可放宽理赔制度,例如过去对肝癌往往是到了晚期、末期才能得到理赔,而今后可能放宽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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