铺路综合经营 保险投资政策将密集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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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 03:10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俞燕 发自北京 《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国十条”)一出台,一系列相关的新政策也将陆续出台。 昨天,《第一财经日报》从保监会有关人士处获悉,今年下半年保监会将制定关于
“国十条”中的第七条虽然只有短短数句,对于保险业来说却是字字千金。保监会有关人士表示,今年下半年保监会的重点工作将主要围绕贯彻“国十条”进行,而“保险资金制度建设”将成为其中的重要内容和目标,在投资新渠道的拓展上进行新的探索和试验。“比如间接投资基础设施的问题、QDII的问题等”。 而“国十条”对于当前的保险投资渠道,又给予了进一步的拓宽。一位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高层指出,投资不动产的提法是首次出现在正式的文件中,“是对目前投资渠道的拓宽,随着创新工具的不断涌现,保险资金运用的空间也越来越大”。“保险业新的发展方向将首先是投资,特别是战略性的投资。”上述保监会有关人士评价说。 不过,虽然在投资渠道的拓宽上,保险业已走在金融行业前端,但同时也对保险业提出了更新更大的挑战。一家大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负责人表示,随着金融混业趋势的加快,“也对保险业增强驾驭金融综合经营风险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防止新的金融风险的转移。” 上述保监会有关人士表示,如何在不断开放的情况下做到风险可控稳步推动,关键在于新的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不仅对资产管理部分,还包括委托人的运作部分。” 据了解,在保险资金运用体制的改革中,将要出台的“保险资金管理办法”将确定资金的管理结构、委托人受托人托管等内容,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可以通过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解决问题,以解决委托人、受托人之间的相互制衡关系。 除了“保险资金投资银行股权试行办法”等文件外,下半年保监会还将出台“加强风险管理的通知”、《保险机构投资工具的信用风险评估的指引》和《资产管理过程中重大事件的危机处理办法》等文件。 “其实这些新政策的背后,都是在为综合经营铺路,为保险资金进入银行业、证券业领域作准备。”一位保险业人士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