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准正在制订,加大保障“治疗后存活率较高的疾病”
本报今天消息 重大疾病保险“保死不保生”的形象将扭转。今日北京传媒报道,由中国保监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牵头的重大疾病“行业标准定义”制定工作已近尾声,30种重大疾病都有了统一定义和理赔标准。预计新的重疾险产品今年年底可上市。
重大疾病保险的定义问题一直是引发纠纷的根源。目前市面的重大疾病保险品种不下40种,不同保险公司对重大疾病的界定和理赔标准不同。记者在某公司的重疾险条款中看到,“男性早期前列腺癌”没有被列入恶性肿瘤的理赔范围内。而在另一家公司的条款中,则未列入免赔范围。
“今后,包括癌症、重大器官移植、急性心肌梗塞等30种重大疾病都有统一的定义、理赔标准和理赔原则。”知情人士透露。监管部门还拟将包括癌症、重大器官移植、冠状动脉、急性心肌梗塞等7到10种疾病列为核心疾病———凡是叫“重大疾病”的保险,至少要保这些疾病。
过去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理赔尺度比较严苛,让人以为“保死不保生”,今后理赔尺度将略微放宽。“主要是保那些不治疗危险性很高、而治疗后依然有较高存活率的病。”例如过去对肝癌往往是到了晚期、末期才能得到理赔,而今后可能放宽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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