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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人员持证方可销售保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 06:14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据新华社北京7月3日电】保监会和银监会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通知》。《通知》规定,10月31日以后,凡在银行网点销售投资连结险、万能险产品及监管机构指定的其他类保险产品的银行代理销售人员,均须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通知》明确规定,除了手续费之外,保险公司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代理
机构、网点或经办人员支付合作协议规定的手续费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包括业务推动费及以业务竞赛或激励名义给予的其他利益)。银行网点销售人员培训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的,应当在合作协议中明确培训的次数、方式、内容及培训费标准。(毛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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