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赔偿纳入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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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 02:41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 王兴) 6月28日,继公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费率后,保监会公布了其具体条款,并首次将精神赔偿纳入保险范畴。交强险将于7月1日正式生效。 据我市保险业界表示,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为6万,其中,5万元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丧葬费等11项费用,在这些赔偿费用不超过5万的情况下,死者家属可以
记者还了解到,交强险条款规定,6万元保额中包含了8000元的医疗费用,主要对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7项费用进行赔偿。 保监会表示,交强险向消费者提供的是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对受害人损害赔偿责任风险的基本保障。每辆机动车只需投保一份交强险,重复投保交强险无效。消费者投保交强险的渠道很多,如保险公司营业网点、客服电话、电子商务网站、代理人、银行、邮政局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