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鲁菲报道
在记者的面前放着一份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理财产品宣传单,上面显示:只要一次性投资13.2万元,或每年投资9000元,连续投资20年,86年后的回报将会达到569万元。
但是,《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调查了解后发现,其高额回报的基础却是并不存在的假设。有专家认为,长城保险涉嫌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长城保险负责人表示:“的确存在问题,主要是公司营销员的责任。”
宣称“黄金产品”
“我们公司新推出的一款保险,只要你一次性投资13.2万元,或每年投资9000元,连续投资20年,86年后,你的回报将会达到569万元,到时您的孩子将成为富翁!”一位长城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的业务主管向家住宣武门的王先生推荐。
《中国产经新闻》记者了解到,今年4月份,长城保险公司推出了一款保险金自由返还式的少儿年金保险产品。从投保人投保后的第二年开始,就以保险金额的2%的比例返还,当保险受益人需要这笔钱时,就可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给付。另外,如果投保人暂时不需要这笔钱,可以留存于保险公司的生存保险金累积账户,并按保险公司确定的生存保险金累积利率以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在本主险合同终止或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申请时给付。
记者从长城人寿保险业务员提供的资料中看到,这款500万回报的是“百姓致富计划”。
虚构5.5%年利率
“投保之后第二年就按保险金额的2%现金返还到你的账户上。
一次性投资13.2万元,或每年投资9000元,我们提供的保额是15万元,投保之后第二年我们就每年返给您3000元,如果你把它作为理财产品,不把返给你的钱取出来,那么我们公司将会按复利给您计算利息,根据以往20多年的记录,我们预计在此后,银行存款平均利率将在5.5%左右,这样等86年之后将会达到惊人的收益——500万元,让您的孩子成为千万富翁不是梦想!”另一位营销员对王先生说。
收益率真的会如此高吗?原来这些高额投资回报是建立在一个假设的基础上,即一年期存款利率为5.5%,但是目前一年期存款利率仅仅为2.25%,也就是说这个基础并不一定存在!
长城保险精算师刘占国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在宣传中,假设5.5%的利率,这种做法肯定违规,即使使用这种说法,也要用大号的黑体字显著标识出来!
长城保险品牌总监陈小平对记者表示,经过公司调查了解,发现问题的确存在,公司已经采取措施纠正错误,但这主要是业务员的个人行为,公司仅仅是负管理责任。
《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了北京市数个销售点的十余位长城保险公司营销员,几乎全部给记者提供了上述宣传资料!十几位营销员的资料全部相同,这会是营销人员的个人行为吗?
保险法规需要落到实处
不久前,保监会制定了《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并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规定》要求保险营销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不得有下列行为:做虚假或者误导性说明、宣传;擅自印制、发放、传播保险产品宣传材料;对保险产品的红利、盈余分配或者未来不确定收益作出超出合同保证的承诺等。
那么,长城人寿保险涉嫌虚假宣传的行为是否只由保险营销员来承担责任呢?
《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保险营销员根据保险公司的授权从事保险营销活动的行为,由保险公司承担责任。也就是说,长城保险公司还是要为此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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