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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发布统一保险标志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 03:21 第一财经日报

  本报记者 江南 俞燕 发自深圳北京

  7月1日推出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下称“交强险”)无疑会给车险市场带来重大制度性变化。昨日,保监会就交强险的保险单与保险标志发布通报,深圳保监局也针对消费者需要理解和掌握的内容展开咨询。

  按照规定,交强险保险单证将包括交强险保险单、交强险摩托车定额保险单、交强险农用拖拉机定额保险单、交强险批单等四种。保险标志分为内置型和便携型两种,具有前挡风玻璃的投保车辆使用内置型保险标志,不具有前挡风玻璃的投保车辆,如摩托车、部分拖拉机等,使用便携型保险标志。

  在深圳,《第一财经日报》了解到,各保险公司在积极准备开展交强险业务的同时,正酝酿推出新的商业性车险产品。目前,深圳已有人保等16家保险公司获得从事交强险业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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