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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贴交强险标志 国庆后交管部门将扣车罚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 00:35 北京现代商报

   商报讯 (记者 刘杰)在交强险费率出炉后,保监会昨日对媒体公布了交强险标准保单和保险标志。从10月1日起,没有交强险保单或保险标志的机动车将要被查扣。

  保监会财险制度处董波处长称,虽然交强险7月1日实施,但有3个月的缓冲期,从10月1日起,没有保单或保险标志的车就要被查扣,投保商业三者险没有到期的车主、驾驶人应随车携带保单备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由交管部门扣留机
动车、依照规定投保,处以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两倍罚款。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扣留机动车。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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