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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财产险危险单位划分 承保有了参照依据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 13:41 解放日报

  本报讯 保监会日前颁布了第一批《财产险危险单位划分方法指引》,对水力发电企业、火力发电企业、航天风险、公路及桥梁等制定了危险单位划分方法,使保险公司在承保时有了风险参照依据,标志着我国财产保险业规范经营、风险管控能力的提高。

  危险单位是指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保险公司开展业务必须考虑自身的资本金实力,谨慎控制风险累积,安排必要的风险转移措施,以保持经营稳定性,避
免受到重大损失事件的冲击。对危险单位的评估和划分是开展上述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前提。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迅猛发展,地铁、大型水利枢纽、火力发电场、大型石化企业、

高速公路、大型桥梁和隧道等基础设施项目不断增多。由于此类业务保险金额高,风险集中,对保险公司控制风险的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财产保险公司对危险单位没有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强的划分方法,则有可能在风险管控环节留下隐患,从而影响整个财产保险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业内人士指出,危险单位的划分,可使保险公司在项目竞争时提高危机意识,不至于盲目低价。

  据保监会相关人士介绍,划分危险单位是完善我国再保险监管制度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它使我国的财产保险从此有了风险参照依据。(周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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