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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12家财险公司将从7月1日起销售交强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 10:30 武汉晚报

  汉网消息(记者王丹妮 通讯员余辉) 武汉12家财险公司将从7月1日起销售“交强险”。

  昨日,湖北省保监局召集全市12家财险公司,要求他们在近期内尽快进行系统调试,保证交通强制险如期销售。

  交强险是我国第一个强制保险。目前现行的商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责险”),是按照自愿原则由投保人选择购买。

  省保监局表示,实行交强险制度就是通过国家法律强制手段,扩大三责险的投保面,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

  据了解,在交强险制度实施前已购买商业三责险并且保单尚未到期的,原保单继续有效。10月1日起,“交强险”标识要贴在挡风玻璃上,交管部门将严查“交强险”标识。持原商业三责险的驾驶人,须随车携带保单备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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