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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费率出台 6座以下小车1050元可保6万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 08:20 东方网-文汇报

  中国保监会昨天终于公布了备受瞩目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具体责任限额和基础费率方案。社会普遍关注的“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其交强险费率水平为1050元保6万元。

  不过,记者从沪上各家保险公司处了解到,该产品这几天还没有卖,必须等到7月1日以后。因此,这几天市民买到的上海地区强制三责险还是老版本的产品,而7月1日后将过渡
为全国统一的新版本。也就是说,这几天如果已经购买了一年期老版本三责险的客户,仍然按照老的标准执行到明年到期日。

  无责任也要赔12000元

  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即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全国统一定为6万元,下又设分项限额,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此外,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别按照上述限额的20%计算,即12000元。

  交强险的基础费率共分42种,家庭自用车、非营业客车、营业客车、非营业货车、营业货车、特种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等八大类42小类车型保险费率各不相同;但对同一车型,全国执行统一价格。其中,6座以下家庭自用车,保费为1050元,6座以上为1100元,6座以下营业出租车,保费为1800元。50CC以下摩托车保费120元,50CC-250CC摩托车,保费180元。

  商业三责险也要调费率

  交强险统一费率出台之后,商业三责险费率也将进行调整。

  据介绍,7月1日之后,车主可以单独购买一份6万元限额的交强险,也可以根据自身的支付能力和保障需求,在交强险基础之上同时购买5万、10万、20万、30万、50万以至100万元以上等不同档次限额的商业三责险。

  不过,有关人士指出,虽然名义上是商业,但是费率还不是各个公司说了算,保监会近期将出台指引意见,或者由行业协会约定一个价格。由于承保范围不同,因此,现在也不好说费率是上调或者下调。

  费率今后逐步差异化

  交强险是我国第一个法定强制保险,国务院3月28日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7月1日起,所有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都必须投保交强险。保监会表示,交强险在我国是一项全新的保险制度,考虑到其法律环境、赔偿方式等诸多因素与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有本质不同,故交强险实施的第一年先实行全国统一价格,在实践中积累经营数据。今后,通过实行保费与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挂钩的“奖优罚劣”的浮动费率机制,并根据各地区经营情况,加入地区差异化因素等,将逐步实行交强险差异化费率。

  本报记者陈韶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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