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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定价标准敲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 03:37 金融投资报

  普通家庭用车“1050元保6万元”

  据新华社电 中国保监会19日公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和基础费率方案。

  据保监会公布,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即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全国统一定
为6万元人民币。在6万元总的责任限额下,实行分项限额,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此外,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别按照上述限额的20%计算。

  交强险的基础费率共分42种,保险费率各不相同。但对同一车型,全国执行统一价格。

  19日公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显示,如6座以下家庭自用车,交强险保费定为1050元;6座以下营业

出租车,交强险保费定为1800元;10吨以上营业货车,交强险保费定为4480元;50CC-250CC
摩托车
,交强险保费定为180元等。

  保监会表示,交强险实施的第一年先实行全国统一价格,在实践中积累经营数据。今后,通过实行保费与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挂钩的“奖优罚劣”的浮动费率机制,并根据各地区经营情况,在费率中加入地区差异化因素等,将逐步实行交强险差异化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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