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方华
作为行业规范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自今年7月1日起,保险营销员必须持“双证”(“资格证”和“展业证”)上岗的制度将在全国范围内落实。为切实提高保险营销员整体素质,避免展业过程中的欺诈、误导现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这一制度顺利推进,成为各地保监局当前的头等大事。
据记者了解,因不同公司在持证率、考试组织能力、营销员文化程度等多方面存在差异,各地区在推动“营销员持证上岗”这项工作的过程中也面临着诸多难题,为解决这些问题,北京、河北、陕西等地保监局通过一系列措施的推行,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正所谓“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禁止任何一家保险公司与新增未持证营销员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严禁向他们发放公司内部业务代码、代理佣金和产品宣传材料。”据北京、河北保监局介绍,为切实保护广大被保险人利益,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凡是未取得资格证书的新增营销员,一律不许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禁止采取挂靠有证营销员的方式上岗展业等各种违规行为。为此,他们采取了“末位重点监督”、现场检查、定期通报、落实公司高管人员责任等一系列监管措施。
“比如,我们根据各家保险公司营销员季度末持证率的排名情况,将持证率低于50%的保险公司和排名最后的保险公司列为重点监督对象,进行监管谈话,责令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限期解决持证率低的问题。”北京市保监局有关人士向记者介绍。
“我们将持证率检查作为日常稽核检查的重点项目,并通过与机构审批挂钩,根据每月各公司营销员持证率的变动情况,对持证率过低并且未能采取有力措施逐步提高的企业,采取通报批评等监管措施。”据陕西省保监局介绍,通过采取综合监管手段,有力督促了保险公司制定出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此外,还采取督查中介机构持证情况、组织好代理人考试、增加考试频率等一系列具体而细微的措施,推动各公司加大持证工作的推行力度。据统计,2005年底,陕西省营销员的持证率达到83.16%,较2005年第二季度末增加了33.38个百分点。
鉴于保险营销员持证上岗制度在落实过程中将面临点多面广、手续繁杂、公司认识程度不一等特点,各地保监局强化了“服务意识”,在营销员考试的组织和培训环节上加大了工作力度。
据北京市保监局介绍,不少农村保险营销员存在年龄普遍偏大、文化程度较低、接受新知识较慢的特点,经过一般性的培训很难取得从业资格,为提高农村营销员的持证率,他们采取送考试下乡的办法,以此调动其参加考试的积极性。同时,根据保险公司在远郊区县营销员的规模及需求,利用双休日,由保险行业协会电子化考试中心负责组织报名及资格证书发放工作,为其组织专场电子化考试。截至2005年底,北京地区保险营销员持证率为95%,同比提高了25个百分点,改变了多年来营销员持证率徘徊在65%至75%的状况。
除了在考试的组织和服务环节上把工作做细做实之外,不少地区的保监局还树立起“以考试促培训”的意识,力求最大限度提高保险营销员的整体素质。
“通过对历年考试数据的分析,我们发现不同公司、不同地区之间由于考试培训力度不同,通过率存在很大差别,培训力度强的地区和公司,通过率往往能长期稳定在70%以上,即使在农村地区,也能保持在50%以上。”据陕西省保监局有关人士介绍,一些考试组织工作和培训力度差的公司,即使位于经济发达地区,通过率也低于30%,这恰恰说明,只要加强对营销员的培训力度、督促行业协会发挥自身优势,就能确保考生在参考之前得到一定课时的培训,进而提高持证率和专业素质。
据陕西省保监局有关人士介绍,2005年第四季度,在报考人数激增、农村营销员占考生较大比重的前提下,陕西省考试通过率保持在60%以上,培训效果相当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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