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家中资财产保险公司获批开办交强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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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 08:21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李英辉) 保监会昨天公布了第二批12家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名单。加上此前公布的首批10家公司,22家中资财产保险公司均已通过保监会核准从事“交强险”业务。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保险公司“交强险”业务资格核准工作已全部完成。“交强险”实施后,各公司将执行统一保单条款、统一赔偿限额和统一基础费率。自7月1
“交强险”是我国首个法定强制保险。根据国务院3月28日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自7月1日起,全国所有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和拖拉机,都应当在3个月内前往保监会指定的公司上“交强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