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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交强险可到22家保险公司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 04:15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所有上路的机动车应在3个月内到指定公司上“交强险”

  【据新华社北京6月13日电】(记者毛晓梅)中国保监会13日公布了第二批12家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名单。至此,全部22家中资财产保险公司均通过保监会核准从事“交强险”业务。

  在全部名单中,除6月8日核准的首批10家之外,这次核准的第二批12家分别为: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据悉,原属于外资公司性质的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近日经保监会核查,符合从事“交强险”业务资格条件。

  首批于6月8日核准的10家公司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自7月1日起,全国所有上道路行驶的

机动车辆,包括汽车、
摩托车
和拖拉机,都应当在3个月内前往保监会指定的公司上“交强险”,并在车上贴一个保险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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