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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购汇再放宽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 03:32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 仇兆燕)昨日,记者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获悉,国家外管局放宽了境内保险公司关于保险业务的购汇限制。

  外管局是在《关于调整部分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对此作出明确的规定。通知要求,境内保险经营机构,办理境内保险的境外再保险分出业务时,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持有效凭证,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从其外汇账户中支付或购汇支付手续。

  通知还调整了保险经营机构以外汇收取保费的规定,明确了经核准经营外汇保险业务的境内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可以选择以人民币或外汇收取保费,但保险经营机构不得收取外币现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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