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14名营销人员首次与保险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 01:53 中华工商时报 | |||||||||
日前,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与公司14名个险营销人员签署了劳动合同。至此,京城有了第一批与所服务的保险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寿险营销人员。 对于职员制这一营销模式,恒安标准人寿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张见在仪式上说,“恒安标准人寿率先在国内全面推行‘职员制’的营销体制,最终目的是希望发掘人才、培养人才,培养一支高素质、职业化、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理财顾问团队。以为客户提供专业的财
目前市场上寿险营销人员与其所服务的公司签订的均为代理合同,因此寿险营销员又称代理人,其收入主要来源为佣金。 “职员制”模式下公司与员工间签订的是劳动合同,明确了公司与销售人员间雇佣与被雇佣的法律关系。在薪资结构上,除了基本工资、奖金外,公司还提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完善的福利保障。提高了员工的职业安全感与归属感同时与业绩直接挂钩的奖励制度鼓励销售人员追求更好的业绩与收入。 恒安标准人寿由英国标准人寿保险公司和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创立,总部设在天津,注册资本金13.02亿元人民币。(5C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