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保险 > 正文
 

强制险费率已上报国务院 第一年费率全国统一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 05:31 中国证券报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费率和保额标准已上报国务院。实行交强险的第一年,全国将执行统一的费率和责任限额,未来则可根据保险公司经营成果进行调整。

  该人士表示 ,交强险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定价的出发点是不盈不亏,制定费率不包含利润因素。交强险启动第一年,由于历史数据和经验的不足,全国将执行统一的费率和责
任限额,但未来可以根据公司经营成果进行调整,如公司出现亏损,可以提高费率或降低保额。交强险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可以加入地区性因素和随人因素等,届时各地区、各公司的交强险价格会体现出差异。

  保监会已向有资格经营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发出通知,并收到一些公司的申请。上述人士称,公司名单将于7月1日前公布,不过名单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公司出现违规经营,其资格可能被取消。(尚晓阳)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