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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定价思路出台 以不盈不亏原则审核费率限额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 01:12 东方早报

  早报北京专稿 艾勇

  中国保监会昨日表示,7月1日开始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在第一年内将统一基础费率、统一条款、统一赔付限额。如果该业务产生盈利,保险公司在接下来的一年里,将降低基准费率或者提高保额。每位投保人的具体费率,也将根据自己前一年的违章情况,从明年起实施浮动。

  定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交强险”涉及全国1亿多辆机动车,保障对象包括全国十几亿道路和非道路通行者。中国保监会昨日召开新闻通气会,就社会关注的部分问题进行了解释。

  保监会财险监管部主任郭左践昨日表示,“交强险”的基础费率和额度尚未出台,但保监会将本着“不盈不亏”的原则,审核“交强险”费率和限额,允许保险公司在制定费率时考虑人力成本、经营管理成本等因素,但绝对不能把利润也加在费率里。

  为确保这一点,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将“交强险”与其他业务分开管理,实行单独核算,保监会将定期核查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业务的盈亏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经过一年的运作后,如果保险公司在各方面的经营都是合法的,而且出现了微利,就该降低费率或提高保险限额;反之,如果行业出现了亏损,就要认真分析,查明原因,最终提高费率或降低保险限额。

  郭左践强调,“交强险”是个公益产品,商业保险公司只是代办者,该产品盈亏都要执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换句话说,即使该项业务出现盈利,也不能为保险公司使用,而会放在一个单独的账户里面累积起来。

  此外,保监会正和公安部门联手进行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工作,以后投保人续保时的费率,将和交通违规和事故记录挂钩,实行“奖优罚劣”制度。一辆车如果多次出险,来年的保费会涨上去,而常年不出险,保费也会逐年降低,直至奖惩的最高限度。

  由于缺乏基础数据,在“交强险”实行的第一年,全国将统一费率、统一条款、统一赔付限额。基础数据积累到一定程度后,到第二年车主续保时,费率才会与

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挂钩,届时各地区、各公司的基础费率也将可能有所区别。

  “交强险”保费中的一部分将划拨给“道路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今后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超出“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的那部分开支将由该基金提供,用以垫付受害人的抢救费用。

  “交强险”费率安排

  第1年:“三统一”,即全国统一费率、统一条款、统一赔付限额

  第2年起:若第1年盈利,降低费率或提高保险限额

  若第1年亏损,提高费率或降低保险限额

  与违章、事故挂钩,各地区、各公司可能实行差别基础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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