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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业保险对五类农产品保费实行财政补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 09:40 中国财经报

  浙江政策性农业保险对粮食等五类农产品保费实行财政补贴,较好地调动了粮农积极性

  宁新路

  本报讯 “没掏一分钱保费,180多亩水稻就获得了近7万元的保险金额。”浙江省桐
乡市种粮大户王天明在电话里向记者说,政府给农民种植上保险,今后种粮不再怕天灾了。王天明是该市数十万种粮大户中政策性农业保险受惠者之一。据了解,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规定,财政对参加保险的水稻给予50%保费补贴,对其它参保品种给予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而桐乡市对种粮农民给予100%的保费补贴。浙江省率先在全国推行的这一保险政策实施两个多月来,有效推动了农业保险的深入进行,调动了全省种粮农民的积极性。

  据介绍,浙江省是受台风灾害较大的省份,去年台风造成全省农业等经济损失达200多亿元。为保护农业和确保粮食安全,今年3月,浙江省在全国率先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在11个市县试点的基础上,将在3年内全面推开。实施中,浙江省本着以最大政策力度保护农民的利益为出发点,采取“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结合,共保经营与互保合作结合,全省统筹与县级核算结合,有限风险与责任分层结合”的方法,破解了操作中的难题,调动了保险公司和农户的积极性。

  为最大程度保护农业和农民利益,浙江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了省、县(市)以盈补亏的统筹机制,省财政对保险项目规定了明确的补助标准。即五大方面农产品的参保财政按35%保费额度给予补贴,其中水稻参保保费补贴50%。要求有条件的县市可提高对粮食保费的补贴标准。

  对于政策性农业保险对象,浙江规定,以扶持种养大户为出发点,重点推进农业龙头企业和各类农业专业合作组织,鼓励农业龙头企业自建基地或与农户紧密联结的生产基地实行统一投保,鼓励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为其成员统一投保,鼓励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以村为单位联户投保。

  据浙江省财政厅有关部门介绍,全省11个共保经营试点农业保费已达到3000万元,政府对保费给予1000万元的补贴,使试点县(市)50%以上种养大户参保,受益农产品产值占到了种养两业产值的40%左右,年度最大赔付额可能达到1.5亿元。对于农户参保后的赔付,其赔付效应可扩大到保额/保费的20-30倍,其中4个互保合作试点年保费达1400万元,受益农户可达6000多户,将使农产品产值赔付达到11亿元。由于该制度兼顾了各方利益,受到了政府部门、保险公司和农民的欢迎,第一批保单已于4月下旬签定,试点工作在迅速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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