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总局称意外险并入机票与自愿原则不相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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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 02:12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黄海 发自北京 民航总局有关人士上周透露,该局正在研究将航空意外保险(下称“意外险”)并入机票的课题。一石激起千重浪,部分人认为这种捆绑销售的方式有悖于自愿购买的原则。民航总局新闻发言人昨天表示,意外险并入机票是出于简化流程的考虑,而不是强制要求旅客购买意外险。
旅客在购买纸制机票时,销售人员往往会询问,要不要再买20元的意外险,另出一张票。而合并后,机票上显示意外险金额一栏,不再单独出票。部分人认为这是一种捆绑销售的方式,违背了自愿购买的原则。民航总局新闻发言人钟宁对《第一财经日报》说,将两票合并,是为了简化旅客登机程序,提高机场工作效率。合并后,机票销售人员仍会询问是否购买意外险,而不是要求一定要购买。她补充说,意外险最终会否并入机票,要看保监会和保险公司意见。 国内一家航空公司的内部人士表示:“两票合并,首先是能让保险公司多卖意外险;机票本身是含保险的,但赔付标准相对较低,意外险最高赔40万元,两者一起卖,有利于赔付;最后是报销起来更方便。” 但保险公司显然还没有做好足够的准备,记者昨天致电国泰人寿、大都会人寿等5家保险公司,他们表示,公司目前还没有成形的看法。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郝演苏认为,目前机票的格式是按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的标准设定的,在国外,也没有将意外险并入机票的做法,两票能否合并有待商榷。“长途汽车的车票和保险也是分开的,机票为何要合并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