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监会召开了、由相关部委、专家学者和消费者代表、参加的征求意见会,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也就是“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基础费率测算等焦点问题、听取了各方意见,具体限额和价格、不久将对外公布。
机动车三者险更名为“交强险”,它是我国第一个通过国家立法形式予以强制实施的保险险种,到目前为止,世界上还没有类似我国同时对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实行“无过错
责任”的先例,因此,在责任限额和基础费率制定时,充分考虑了我国交通事故发生率高、人均收入较低、社会诚信水平有待提高等情况。“交强险”在我国是一项全新的保险制度,和消费者熟悉的“商业三者险”有很大区别,(字板上)它实行强制性投保和强制性承保;和目前的过错责任原则不同,它实行“限额内完全赔偿”原则;保障范围更大,除被保险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等情况外,保险责任几乎涵盖所有道路交通风险,而且不设免赔率和免赔额;它不以盈利为目的,实行不盈不亏原则;实行统一条款和基础费率,同时建立费率同交通违章挂钩的“奖优罚劣”的费率浮动机制。(字板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目前已经牵头对费率进行测算,以市场上主要公司2001年到2003年的经营数据为基础,形成了几套定价方案。保监会不久将公布一个最终的方案,各保险公司将在基础费率的基础上制定本公司的“交强险”价格,7月1号前,将全部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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