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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锻造金融监管新模式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7日 17:33 财经时报

  作者:崔帆

  银监会和保监会两大监管部门,已就未来中资银行和保险公司的深入合作达成三项协议。这预示着,面对金融业混业经营新趋势,监管部门正在试图寻找到新的监管模式

  已成立的平安银行和即将成立的交通银行保险有限公司,向外界传达了这样一条信息
:中国的银行业与保险业找到了交集,并且,这种交集在未来将不断涌现。

  这一趋势引起了银监会和保监会两大监管部门的重视。

  就在今年3月底,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和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因此会面,商议决定由银监会创新监管协作部和保监会发展改革部共同就中国银行业、保险业相互的深入发展开展合作。

  《财经时报》从银监会创新监管协作部独家获悉,银监会和保监会日前已就未来银保合作达成了三项协议:将尽快推进银行与保险的股权合作,出炉“泛保险”合资服务机构;敦促银行、保险公司共同开发既有保险技术含量又有银行技术含量的全新险种;对于银行、保险不同主体的集团模式,实行不同监管。

  股权合作

  此次银监会与保监会联手,达成的首个协议就是推进银行与保险的股权合作。

  目前,不仅仅是交通银行(3328.HK)、建设银行(0939.HK)等“银行系”企业有银保股权合作的意向,“保险系”一方的中国人寿(2628.HK)、中国人保(2328.HK)亦在公开场合表示,希望能入股内地银行。

  银监会相关人士认为,通过股权合作的方式将有助于打造金融保险“联合战舰”,进入国际市场。

  在很多业内人士看来,中国银行业若要与世界银行业抗衡,必由之路就是向金融周边产业发展。而银行与保险的股权合作,既可解决银行业缺少合作伙伴的燃眉之急,又可让保险公司摆脱单枪匹马杀入国际市场的困局。

  据了解,两大监管机构在银行与保险股权合作的基础上,还将尽快出炉“泛保险”合资服务机构的相关法规。

  所谓“泛保险”,是让国内的保险公司跳出传统业务的框架,充分利用银行的分支网络、电讯系统和销售渠道,开展金融咨询服务、资产项目经营管理、基金投资等业务,从而涉足非保险领域,向多元化金融领域发展;银行则可借助保险公司专业的风险管理资源,提高市场竞争力。

  监管突破

  这种股权合作的新模式将使得中国金融领域出现两大全新的经营模式:即以保险公司为主体和以银行为主体的集团化模式。

  这两种新模式的出现,无疑也将对中国现有的分业监管体制和相关政策法规提出挑战。

  《财经时报》独家获悉,对于这两种模式,银监会和保监会已达成一致意见,将根据主体的不同实行监管。即以保险公司为主体的集团将以保监会监管为主,银监会监管为辅;以银行为主体的集团则以银监会监管为主,保监会监管为辅。

  值得注意的是,交通银行保险公司将是特例,未来监管将以保监会为主。保监会发展改革部的负责人解释称,交通银行保险公司的发起股东并不是交通银行,而是该银行在香港的子公司。

  此外,两大监管部门都已经向国务院上报了《商业银行法》和《保险法》的修改议案,年内均可见分晓。

  拓宽领域

  目前,中国的银保形式相对单一,因此,这种合作并未形成良好的利润增长点。

  保监会发展改革部的负责人坦言,保险公司依靠协议存款、银行依靠兼业代理获取手续费,双方没有形成成熟的合作机制和利益分享机制。

  为改变这一局面,银监会和保监会将促使银行、保险公司共同开发既有保险技术含量又有银行技术含量的全新险种。并将重点开发与信贷和存款等银行传统业务关联较大的产品,同时,会加大产品的方便性、保障性、储蓄性以及投资性。

  或许,市场再度走到了监管部门的前面。

  刚由中国

邮政总局出资成立的合资保险公司中法人寿,虽然在邮储银行未成立前仍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银行系保险”公司,但推出的第一款产品——“红麒麟”新型分红险,已经兼具上述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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