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将加强关键环节财务监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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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 02:38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俞燕 发自北京 今年2月新会计准则颁布以来,如何应对新会计准则的挑战,成为摆在保险业面前的一道课题。昨天,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表示,要推动保险公司的管理模式从目前的以销售管理为中心向以财务管理为中心转变,并加强对关键环节的财务监管。
在新会计准则中,与保险业直接关联的是《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此外,还涉及到《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将于2007年1月1日实施的新会计准则,也对保险财会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陈文辉指出,虽然保险机构财会工作管理的各项政策措施逐步到位,但目前也存在财会核算工作质量不高、管理功能不突出、整体协调能力不强等问题。 目前经营数据失真、财务数据不真实已成为目前存在于产寿险以及保险中介领域内的一个“毒瘤”,虚列劳务费、咨询费,虚开发票套现,以及账外变相提高佣金成为业内惯用的手法,成为产生商业贿赂的一个重要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