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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浙江工商局 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限时修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 04:57 每日经济新闻

  秦晓华 每日经济新闻[2006-04-20]

  记者昨日获悉,针对去年浙江省工商局对部分保险公司“问题条款”的点评,中国保监会日前已下发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限期整改,加强对保险条款的管理。保监会表示,各保险公司必须于5月20日前上报修改后的人身保险产品。逾期仍未完成整改的,将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

  去年10月10日,浙江省工商局率先向保险“问题条款”发难。该局发布通报说,经该局组织的专家审查委员会排查,该省正在使用的577份保险合同中,有2100条格式条款存在问题,主要涉及免除保险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和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等,并向驻浙23家保险公司发出通知,不合法的保险合同格式条款必须限期修改;不合理的问题条款也应协商争取修改。保监会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针对浙江省工商局的点评,保监会从去年底就要求保险公司对相关保险条款进行整改。今年将持续加大对保险条款的整改力度。此外,目前保险行业条款标准化工作也已在保监会的牵头下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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