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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险首次赔给两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 08:02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孙思娅) 车祸中两名死者的家属为一笔10万元的三者险起诉车主。昨天,朝阳法院望京法庭判决将10万元分给受害两家,这是新交法施行后首次涉及三者险金在不同受害人之间分配的案件。

  去年10月23日,京顺路西八间房路口,一辆夏利车撞上一辆大货车后报废,夏利车内乘客赵某和金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两名死者家属起诉到法院,要求大货车的保险公
司先行赔付10万元保险金。保险公司拒赔,称保险金只有10万元,不知道应当怎样分配给所有受害人。

  法官说,由于

机动车第三者保险金仅有10万元,不能同时满足所有受害人的要求,因此法官在判决中仅对保险公司分配保险金的规则进行约束,而没有确定具体数额。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应当在唐某对两家家属承担的赔偿责任确定生效后,按赔偿金比例分配10万元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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