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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三者险7月1日起施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30日 09:13 青年时报

  核心提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将从7月1日起施行。不过,由于强三险将实行商业化运作,具体费率由保险公司自定,目前的责任具体限额尚不清楚。但有业内人士透露,根据种种信息分析,估计这个强制责任限额可能是5万元左右。

  有关专家也指出,由于强制三者险责任范围大,因此在价格上有可能会高于目前各保险公司出售的商业三者险。

  对此,保险公司的有关人士表示,强制三者险并非要求机动车购买者在已购车险的基础上,再多买一份保险。买了强制三者险,车主可以考虑少买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如原先车主购买2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投保了强制三者险后(假设强制三者险为5万元),只需补充购买15万元的商业险。

   时报讯 昨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正式公布,并将于7月1日起施行。到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传言终于尘埃落定。

  最受人关注的,当属被业内称为“无过错赔偿”原则的确定。据了解,目前实行的商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的。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施后,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将按照该条例以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的具体要求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但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规定中指出,强三险将实行商业化运作。但是责任限额具体是多少,条例并没有规定。业内人士猜测,这个强制责任限额可能是5万元左右,不同地区因经济状况不同有可能会有差异。

  太平洋财险浙江分公司的一位人士表示,虽然看到了这个通知,但是最后怎么调整还需要总公司做出指示,分公司不具备自主调价权利。

  另据了解,浙江新版交规草案中也就机动车无责任的赔偿做了规定。该草案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有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10%-20%赔偿责任,但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浙江保险业内人士认为,如果此草案审议通过,机动车无责赔偿的限额就是5万元,那么由此推理,强制三者险无责赔偿的限额也应该是这个水平。

  再根据前段时间中国保监会向各财产保险公司、各地保监局和中国保险业协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保险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要求各保险公司应对现行费率调整,费率调整的基本原则是“向上不向下”。

  此外,《通知》明确提出,自2006年6月1日起,各财产保险公司给予投保人的所有优惠总和,不得超过车险产品基准费率的30%。也就是说,今后保险公司的车险各项优惠加起来,最多只能打七折。各保险公司还被要求,不得以向被保险人赠送其他保险产品的方式,变相降低车险费率。

  因此,也有业内人士分析,强三险的推出,可能会引来新一轮的车险费率上涨。

  ■解读

  ●保险公司

  1.接“先行垫付”通知须立付抢救费。

  2.赔偿金10日内必须到位,如超过了10日期限,保险公司的罚款额度最高将达30万元。

  3.保险公司违反规定可能被吊销执照。

  ●行人

  1.国家将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即救助基金),保险金不够救助基金垫底。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共分“四级”: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3.保险纠纷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驾驶员

  1.驾驶员违法行为记录、肇事比率将与保费直接挂钩,以一年为期限,一年内无违法记录,次年保险费率将降低。只要驾驶员始终保持违法行为“零”记录,保险费率将逐年降低,直至降至最低标准。

  2.驾驶员须将保险标志贴在车上,否则,交管部门将直接扣车,并处警告或20元—200元罚款。

  3.假如投保人未如实告知重要事项,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但是,解除前,保险公司需书面通知投保人,并等候五天。

  4.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应当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变更手续。

  5.醉驾及无照驾驶面临追偿。

  6.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机动车临时上路行驶、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投保人可以投保短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时报记者 张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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