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检查和自查自纠4月同时展开,部分保险分支机构可能在这次全国打击商业贿赂行动中遭到重创
3月16日的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指出,“治理商业贿赂”将成为下一阶段保险监管专项工作。
这是今年全国保险系统打击商业贿赂行动首次向外界公开。
其实进入3月,围绕这场声势浩大的打击商业贿赂行动的准备工作就在悄然展开,目前所有准备工作已经进入尾声。各地保监局已经开始安排辖区内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自查自纠。
“4月初,来自各地保监局的参与检查人员,将奔赴各自被分配的区域展开现场检查。”证监会一位人士透露。
“对于那些通过自查没有上报而发现问题的机构和公司,其结果很可能是会遭到重创,甚至会被关闭。”
希望清除“害群之马”
张进勇,在保险领域从业3年多,不是资格非常老的保险人,但业务出色,人脉颇多,在保险领域也算见多识广。
这段时间,他一直在关注一场将在保险行业刮起的风暴,这就是保监会将在全国开展的整顿治理保险行业商业贿赂行动。
他坦率地讲,保险行业的商业贿赂行为确实存在。“只要是为了追求利润,就会有人不择手段。”
“最明显的就是高额回扣。”张进勇不假思索地回答保险业商业贿赂的最常见方式。
根据1999年2月1日财政部发布的《保险公司财务制度》规定,保险行业可以向代理方和经纪人给付最高不超过保费8%的手续费,且还是要扣过税款后以转账形式支付。
但现实情况是,个别保险企业为了争夺这些保险代理方和经纪人,不断给出更高的手续费或变相提成,手续费或提成甚至到了保费50%以上。
一位地方监管局人士透露,在去年3月份的一次检查中,发现高手续费现象集中出现在能给保险公司带来众多客户和利益的代理方和经纪方,如代办车辆保险业务的各运输企业、代办人寿保险业务的旅行社、银行等。
不过上述人士此前也表示,保险公司通过协议方式给代理方手续费,给出的手续费超过8%是否都属于商业贿赂违法行为?相关法规还没有明确的说法。
但此次全国治理商业贿赂行动,将上述行为均列为了重点打击对象。
“希望能够清除害群之马。”张进勇期待此次行动对保险市场的混乱现象有根本的治理,“保险市场从业人员鱼龙混杂,让我们正规操作人员没办法做。”
虽然张进勇的公司并没有对保监会的自查决定做内部通知,但公司内部人员也私下交流,“以后的业务会好做些。”
最后一批培训
“喂,我正在宁波开会,有什么事情请找办公室。”3月22日下午5点,中国保监会中介部的一位人士在嘈杂的会场里向记者说。
该人士所指的开会,就是保监会中介部组织的打击商业贿赂的现场检查培训工作。
自3月17日为期两天的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结束之后,保监会中介部就立即组织各地保监局人员赶赴宁波,参与此次培训。“各地保监局参与的人士都是一位局长或副局长外带一名处长。”级别较高,全国大约有70人左右参会。
说是培训,其实是保监会对各地保监局参与此次检查行动的具体工作要求和统一部署。同时认真学习在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下发的《关于保险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讨论稿)》(简称“《治理商业贿赂实施意见》”)。
这将是保监会为此次全国大检查所进行的最后一次培训,上周五会议结束,随后参与检查行动的各地保监局人士将安排人员,飞赴各自负责的地区,展开现场检查,全国保险业打击商业贿赂的行动将正式展开。
保监会一位人士透露,保监会中介部监管处目前已经成立3个工作组,并对各组负责的区域做好了划分。中介机构现场检查的重点将是北京、广东、上海三个地区。
这样的培训在3月份保监会已经集中进行过两次,3月1日,由保监会牵头组织的全国寿险现场检查培训在深圳首先进行。3月12日,产险现场检查培训在广东顺德展开。上述会议的带头参加者均为各地保监局局级干部,培训规模及层次前所未有。
而上述会议均是在保险业今年将重点打击商业贿赂行动未公开之前进行。
这次全国保险系统对商业贿赂大检查,是国务院今年集中打击商业贿赂工作中诸多方面的一环。
今年2月24日在京召开的国务院第四次全国廉政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把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今年反腐倡廉的重点。
中介机构将是严查重点
一位接近保监会人士透露,在此次商业贿赂治理行动中,中介机构将是被重点检查的对象。
在3月16日召开的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保监会确定了今后3年的监管工作重点,着重监管财产险、寿险和中介机构。
其中中介机构三年的工作重点是落实保险营销员持证上岗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营销员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完善专业中介机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认真把好行政审批关。
在该次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保监会向与会人士下发的内部材料———《治理商业贿赂实施意见》中,“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治理范围和重点”一项,9个重点打击的交易行为中,有4项涉及保险中介机构。
主要是保险公司账外向中介机构或其工作人员支付手续费、给予财务或其他利益;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账外暗中收取手续费、佣金、财物或其他利益;给予投保人、委托人、保险公司财务等。
另外,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账外暗中直接、间接给予投保人或其工作人员回扣、财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都将是此次打击行动的范围。
商业贿赂行为,目前在各行业已经形成了“潜规则”暗流,并游离在法律法规之外。
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程宝库解释,所谓商业贿赂,是以获得商业交易机会为目的,在交易之外以回扣、促销费、宣传费、劳务费、报销各种费用、提供境内外旅游等各种名义直接或间接给付或收受现金、实物和其他利益的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据记者掌握的材料显示,这次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确定了依法治理原则,并规定了主要的法律法规依据。
保监会一位负责人在全国保险监管会议上也特别强调,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坚持依法治理。
其中依法治理所依据的法律主要是《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保险法》,同时《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及保监会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也是这次治理行动的重要依据。
自查为主
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是这次治理行动的主要方式,两者将同时进行,但仍以自查为主。
据接近保监会的人士透露,保险行业从今年4月初开始到11月底结束,大约用9个月左右的时间进行自查自纠。
“自查行动仍没有开始,开完中介部的培训后就会马上开始。”保监会中介部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表示。
据悉,这次自查自纠行动,将以保监会向各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下发通知的形式正式展开。
通知将要求他们按照保监会的统一要求,对照自己的实际操作行为进行自我检查。各保险公司要在摸清不正当行为交易底数、全面掌握基本情况基础上,制定自查自纠方案。
在9个月的自查自纠时间里,将按照动员部署、对照检查、落实整改三个阶段进行。目前的动员部署工作还没有展开。
3月22日,北京国民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王俊清对记者表示,“目前还没有接到保监会的通知,只从公开信息获知保监会今年将会对商业贿赂进行治理。”
虽然正式通知还没有向各公司下发,不过先知先觉的保险公司已经开始对内部的操作行为展开规范动员。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3月9日在京召开了2006年纪检监察工作视频会议,会上总经理唐若昕强调,治理商业贿赂要从内控建设入手。
该次会议还特意邀请了保监会纪检监察局长王骥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保监会的人士3月22日对记者表示,自查的时候,一旦发现问题,要立即上报保监会。
据悉保监会已经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地保监局要负责对辖区内保险企业督察,各地保监局要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自查自纠情况,同时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对自查不力或拒不自查,掩盖问题的要从严处理。”《治理商业贿赂实施意见》对此做出了严厉规定。
依据表现重点抽查
4月初开始,各地保监局人员组成的工作组将展开现场检查,与对自己辖区监督企业自查自纠不同的是,参与现场检查人员将被分配的非自己辖区范围内交叉展开。
根据《治理商业贿赂实施意见》确定的现场检查重点,车险、大型商业保险、银行代理保险、团体保险等领域是重点检查对象;重点提高中介机构和兼业代理机构的业务透明度和财务真实性。
这次现场检查并非没有重点,检查对象也将视各公司市场表现重点抽查。
保监会的一位人士透露,以中介机构为例,保监会将按照自己的规则,对当地中介机构进行排序。依据是中介机构的市场表现、违法违规情况、职业行为等。“市场反应强烈,被举报频繁的机构将是重点抽查对象。”
目前各地保监局除派人参加保监会组织的各险种检查培训之外,亦在内部做好了这次检查的准备工作。
据辽宁保监局一位人士透露,在保监会开始内部做出重点打击商业贿赂工作部署的3月初,该局就成立了反商业贿赂领导小组。
该小组囊括了该局所有正处级以上干部。组长由局长刘丰担任,两位副局长担任副组长。财险处、寿险处、中介处三位业务处长和办公室主任组成了小组成员。
“现在就等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了。”该局那位人士表示。
其实早在1月22日的辽宁全省保险工作会议上,辽宁保监局就强调,今年将重点打击保险恶性竞争和保险欺诈,其中保险公司存在问题的高管,将不能在异地担任高层管理人员。
而去年年底,辽宁保监局对省内保险业检查的立体网络已经拉开。
去年底在辽宁辖区13个城市中,保监局从各保险公司及中介机构选出了440名保险监督员,对当地保险市场进行监督,如发现违规情况,监督员可立即举报。
这些监督员将重点监督擅设分支机构、擅自变更高管、截留保费、造假赔偿、违规退费等行为。
辽宁省保监局人士表示,这些监督员弥补了监管局和行业协会的横向监管的不足,从纵向展开,将形成对全省保险业监管的立体网络。
建立长效机制
目前保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多表现为过度虚列劳务费、咨询费,虚开发票套现,账外变相提高佣金。
此外利用保险资源或行业特权,强制相关单位或公众参加保险,高额手续费不入账、私分的现象也相当严重。
一位接近保监会的人士透露,这次整顿治理工作,部分保险分支机构将可能被关闭。
北京国民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王俊清表示,其实早在2003年保险业的整顿治理工作力度就越来越大,那时开始的退出机制对整个保险市场的行业促进作用很大。
据悉,从2003年开始退出机制以来,到去年底全国已有87家保险中介机构被停止经营,退出了市场。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教授认为,一次全国性的打击行动,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目前保险业存在的种种弊端,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需从制度建设入手。
他举例认为,目前的佣金8%上限已经不符合市场规律,基本名存实亡,市场为了竞争,佣金比例甚至达到20%以上。克服这种问题的可行办法就是采用弹性佣金机制,以一个建议佣金比例为基准,允许各公司根据自己的情况上下浮动。
王俊清更看重行业自律的作用,“一次两次的检查要做到根本杜绝违规违法现象不可能,最重要的还是行业自律。”
这次保监会的打击商业贿赂行动,根本目标是在打击检查的基础上建立规范市场的长效机制。
在下发的《治理商业贿赂实施意见》中,对此次专项工作的目标明确提出,要通过这次治理工作,力求做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内控制度更加完善,业内自律明显增强,并基本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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