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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合社中国选址 巨灾保险将是开业后主要业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 14:45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孙 轲

  北京报道

  从2005年11月获批进入中国,劳合社至今仍在选址问题上举棋不定。

  日前,英国劳合社理事会主席彼得·列文勋爵来到中国,先后访问上海和北京,分别拜访了两地政府及人保、太保、中再等大型保险公司及再保险公司,希望尽快在两地之中选择一个为劳合社在中国的子公司总部所在地。

  劳合社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谢哲强表示,确定落户在哪里成为现在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之后才能进行人员的招聘等后续工作,最终两个城市都会有某种形式的机构存在,比如经营机构和代表处的关系。

  上海和北京两地政府都希望这个世界保险业的鼻祖能够落户在自己的城市,除了经济效益,其带来的社会声誉也令人艳羡,毕竟劳合社至今未在伦敦以外的任何国家或地区设立过分支机构。

  3月16日,北京市市长王岐山会见彼德·列文时历数北京的优势:北京是中国货币与财政政策的决策地,是

中国经济决策的中心,是经济政策产生的信息中心,是中国4/5国家级国有大型企业总部所在地,也是中国所有大银行和多个大型保险公司总部所在地,同时也是中央银行所在地和金融市场准入与监管中心。

  而上海的优势也十分明显,目前,上海正着力建设国际金融中心,上海的保险市场是国内最为开放的市场,外资机构数量众多,机构种类丰富。

  劳合社的选址决定最快将在四月份做出。因为劳合社是一个市场,而非公司,我国现有的《保险法》、《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再保险公司设立规定》等均未包括劳合社这样的独特结构。彼得·列文表示,为了符合中国的法律,进入中国营业,劳合社专门设立了一家公司,以劳合社子公司的形式在华经营再保险业务。

  在伦敦,劳合社市场由很多辛迪加(若干承保会员组成的承保小组)构成,辛迪加会员只供给资本,由辛迪加代理人负责承保业务,每一辛迪加会员对自己分担的危险负责。知情人士透露,在中国设立的子公司将由愿意参加中国业务的辛迪加联合起来签定协议,进行投资,并约定好保费和责任怎样进行分摊。

  彼得·列文表示,劳合社子公司将在2006年11月前开业,开业后不会承接车辆保险业务,而是将业务主要集中在巨灾保险上,并用人民币结算。

  在3月16日召开的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利用再保险平台,促进巨灾保险的发展再次被强调,成为今后一段时期财产保险的监管工作重点之一。

  劳合社在承保特殊风险上具有优势,这些特殊风险包括卫星发射风险、航空航天风险、核风险、石油勘探风险、货运险里的战争责任等,近年它已成为计算机、石油能源保险和卫星保险的先驱。

  一位外资再保险公司在华分公司总经理表示,这类业务不出险可以赚很多钱,一旦出险就会对一家公司甚至一个市场造成毁灭性打击。劳合社就是这样一个机构,它把全球的风险都集中在它的市场中,可以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平衡。同时由于形成这样一个特殊的环境,劳合社制定的费率也就成为世界保险业的风向标,它的开价代表全球保险市场的趋势。

  中再集团一人士表示,中再一直与劳合社保持着业务往来,以往的法定分出和巨灾保险基本最终都是分到了劳合社市场,因此劳合社对中国的数据也已有所掌握。

  中国《再保险公司设立规定》要求,人寿再保险公司和非人寿再保险公司的实收货币资本金应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而如果劳合社成立子公司,并将巨灾保险作为在中国的主要业务发展方向则对资本金具有较高的要求。

  对此,谢哲强表示,当务之急是让公司顺利在华开业,而资本金只要满足监管的要求即可,是否增资也要看开业后的情况而定。

  上述中再集团人士认为,因为伦敦的劳合社是个市场,超过其子公司承保能力的部分仍然可以到劳合社市场去分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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