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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重疾险案延至4月下旬开庭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 09:32 新京报

  ■“友邦重疾险案”追踪

  因案件程序变更,由简易程序变更为标准程序

  原定于下周四开庭的“友邦重疾险案”已延迟至4月下旬开庭。据悉,推迟开庭的原因是案件程序变更,由于案件情况复杂、影响较大,深圳市罗湖区法院决定将案件由原来的
简易程序变更为标准程序。

  根据原告方新获得的证据,友邦在对其代理人进行培训的重疾险培训资料中,没有对重疾进行具体解释的内容。

  此外,马辉还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对合同条款的说明义务”作出的批复,保险人对免责条款除了在保险单上载明投保人注意外,还应对免责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后果等以书面和口头的形式向投保人解释。而友邦深圳的主合同与附加合同中,有着大量保险人的免责与限制其责任的条款。但该案六投保人在保险合同签订过程中,友邦深圳的业务人员没有以合理的方式提醒投保人注意保险公司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

  保监会上周末首次对该重疾险争议作出了回应,表示将尽快推出重疾险条款及服务的行业标准。同时推出多项措施对重疾险进行规范。

  本报记者张嵩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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