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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借道新投资模式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 00:00 中华工商时报

  打开对接实体经济通道减弱依赖利率敏感工具

  21日,《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以中国保监会令2006年第1号的形式对外发布。“这是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的又一重大突破,将有利于推动保险资产结构调整和盈利模式转换。中国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该负责人介绍说,作为国内第一个针对基础设施投资的专项管理规章,该办法不仅打开了保险行业与实体经济对接的通道,实现了保险资源与其他资源的有机配置,还可以在保险业投资不动产后,减少保险资金在单一市场投资的压力,减少保险资金对利率敏感性产品的过度依赖。

  记者在仔细阅读该办法时感觉到,该办法的主要内涵是要在利用创新的投资模式框架下,构建风险管理框架来帮助保险资金稳步进入不动产投资领域。

  受托人多元化分散风险

  该负责人介绍说,在信托框架下,为各类金融机构参与基础设施投资提供法律平台,实现专业化管理,是该办法的一个重要制度安排。

  据介绍,该办法运用信托原理,在“所有权与利益相分离的前提下,围绕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的权利义务构成,开发“投资计划这一金融工具,实现投资产品创新,同时为专业金融机构设计具体投资方式创造了弹性空间。

  考虑到受托人在整个法律关系中的核心地位,为防范受托主体风险,该办法在受托人的选择上采取了一种开放的、多元化的策略,受托人可以是信托投资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也可以是其他专业管理机构,这样的制度安排就给未来预留了很大的空间,也在最大的程度上把原先仅限于一个行业的风险予以合理的分散。

  该负责人解释说,设立托管人,以实行资产的隔离。即委托人将资金交给受托人,由受托人去投资,但是钱并不放在受托人的口袋里,而是放在托管人处,受托人如果看中某个项目,想要进行投资,必须先进行评估,评估其是否能够盈利,是否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不符合,托管人就不让受托人动钱。这就解决了现在一些机构挪用资金进行炒股等行为致使资金遭受损失,实行资产隔离,就不会产生这种后果。引进托管人,将资产与受托人隔离,即受托人摸不到钱,只有履行管理的职能来收取管理费,托管人负责资金划拨、清算、审查等任务。

  更凸显审慎原则的是,该办法新引入了独立监督人制度。独立监督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他们将对项目受托人的投资行为、项目的运行情况进行独立监督,并提交报告,以及列席受益人大会和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该负责人介绍说,在证券投资基金中也有托管人,他可以随时看到交易的信息、掌握交易的情况,但投资基础设施项目是建桥梁、公路等,其进展情况及质量情况等托管人都看不到,这必须要由工程监理来完成。所以要由独立监督人来监督项目的执行。

  试点初仅限已建成项目

  截至2006年2月底,保险总资产规模已达16009亿元,如果按照该办法对保险资金投资基建的规模和比例作出的限定,寿险公司与财险公司投资的余额按成本价格计算,分别不得超过该公司上季度末总资产的5%和2%来计算的话,那么间接投资于基础设施的规模最多约为800亿元。

  不过,即将奔向基建项目、直接分享

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带来的收益机会的800亿元保险资金,投资国内
房地产
项目的设想这次落空了。

  该办法确认,允许“保险资金投资交通、通讯、

能源、市政、环境保护等国家级重点基础设施项目。不过,房地产项目却未被列入允许投资行列,因此,觊觎房地产项目投资的国内保险商将暂时无缘这项投资。“房地产在全国各地的发展情况不一,的确有些项目与基础设施建设相关,但从风险、收益等多方面综合考虑,我们打算留待试点之后再作决定。该负责人如此解释。

  据介绍,试点初期,仅允许保险机构投资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已经建成、运作良好、具有稳定现金流回报的优质项目,通过与原项目投资单位进行资金置换等等方式进行,以达到兼顾投资收益性与风险可控性的目的。而待建项目暂时不在考虑之列。

  据了解,保监会目前正在抓紧制定相关投资业务的操作规程,试点公司与试点项目也正在选择之中,预计将于四月见到结果。

  与当初构想不同的是,基础设施投资的模式不仅包括信托方式,还包括委托方式。早在2004年,就曾传出保监会构想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委托贷款的方式进行间接基础设施投资。而在该办法中则提到,以委托等方式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具体办法由中国保监会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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