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条款标准化启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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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 09:46 每日经济新闻 | |||||||||
秦晓华 每日经济新闻 由于形形色色的“霸王条款”、“天书条款”的存在,中国的保险消费者近年来频遭“忽悠”。中国保监会昨日宣布,从今年起,正式启动保险行业标准条款的制定工作。由此,保险责任、除外责任等保险条款将形成全行业统一的标准,并向消费者作出标准解释。
据悉,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日前已召集各主要人身保险公司和专家学者、保险行业协会等单位,就制定行业标准条款进行专题研讨,并决定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牵头,成立标准化的专项工作委员会。标准化的范围包括人身保险、财产保险中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险种,并将在重大疾病险等产品中率先试行。 近两年,社会各界对于保险条款有欠合理的“口诛笔伐”屡见报端。先是前年中消协和浙江省消协点评保险业“霸王条款”,继而是去年浙江省工商局要求保险公司对“霸王条款”限期整改。而今年年初,一篇名为《在中国千万不要买保险》的文章在网上流传,对重大疾病险条款提出“保死亡不保健康”的猛烈抨击。受此影响,6名深圳投保人将某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再度引发国内重大疾病险的诚信危机。 以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为代表的专家学者,从去年起就开始频频呼吁保险业的标准化建设。郝演苏在接受本报采访时曾表示,“因为缺乏标准,导致了问题条款的出现,消费者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应当由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联合制定行业标准,将各种保险产品最基本的功能标准化。在此基础上,允许各家保险公司在附加功能和服务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性和个性化。” 据了解,中国保监会于3月17日首度就“重疾险风波”作出正面回应。人身险监管部制度处处长王治超在保险监管工作会议期间表示,保监会将特别推出5项举措来规范重疾险市场,其中就包括,尽快出台重疾险业务的标准,提高重疾险销售人员的水平要求等。 郝演苏昨日表示,根据英、美等国保险业制定并使用标准条款的历史经验,标准条款有利于消费者理解产品、减少理赔纠纷和节约消费者法律诉讼成本。对于国内保险公司而言,将从以前的产品竞争、价格竞争的做法,转而成为服务竞争和管理竞争,有利于提高整个行业的发展水平。 |